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宁波258辆新车受益省下税钱84万元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21 14:13:58

  本报讯 昨天是1.6升(含)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的首日,记者从宁波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获悉,当天共有518辆新车的车主前来缴纳车购税,符合优惠条件的车辆数为258辆,免缴的车购税总额为84万元。

  “比想像中要少一些!估计接下来的两天会多起来。”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晚报记者,此前,他们预计昨天来缴纳车购税的新车会比较多,打算增派人手多开两个服务窗口,结果,现有的两个服务窗口就可以应付了。

  这位负责人告诉晚报记者,昨日,车主和经销商有关发票方面的咨询不少。据分析,出现这种现象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些新车车主原来买了车没开发票,现在暂时还没有开到符合优惠条件也就是20日及以后的发票;还有部分新车车主早早开好购车发票,正在想方设法找经销商换发票。

  昨天,东南三菱宁波经销商卜晨向记者透露,东南三菱旗下1.6升及以下排量的有V3菱悦和蓝瑟等车型,从本月15日以后来买车的客户都没有要求开销售发票,这几天要陆续给他们补上,“根本不用我们提醒,几乎所有的购车者都知道20日以后开票,购置税可以降低一半。”卜晨说。

  由于车购税缴纳的参照日期以发票日期为准,新政策的这一实施细则令很多苦等车购税调整方案出台的车主落了空。因此,从上周以来,宁波众多经销商接受了大量已经买车并开具发票客户的咨询,这些车主希望能更改销售发票日期,以享受新车购税政策。

  事实上,对经销商而言,改发票并没有太大的难度,尤其是本月内开具的发票,只要将原发票注销,重新开具发票就可以了。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些经销商虽然答应给车主调换发票,但是要适当收取一些手续费。在一些长期从事税务筹划的人士看来,这是一种并不违法的避税行为,经销商和车主可谓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大家各取所需。

  当然,也可能有部分已经缴过税的消费者会在手头的发票上动脑筋,比如通过退掉原车再买回这辆车或者退车换另外一辆新车等形式,最终拿到符合优惠政策的发票而达到优惠的目的。

  不过,市国税局车购税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昨天重申,这些通过调换发票来退税的情况是不允许的,税务部门可以通过比对新车发动机号码等形式来察觉“钻空子”行为,一旦发现经销商有此行为,将予以惩处。

  按照规定,退税只有两种情况下才可以,一是出现质量问题退车,二是在车管所不能上牌。而一位汽车经销商告诉记者,对于消费者提出退车的要求不可能给予满足,因为新车几乎不可能会出现大的质量问题。  (记者 黄剑跃)

  新闻备忘

  汽车产业振兴规划规定,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时间必须按照有效价格证明的开具日期确定。其中,国产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进口车则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的开具时间来确定。

  值得关注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昨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的通知》指出,防止生产环节、消费环节变相加价,汽车生产企业、经销商不得以配置调整、收取“提车费”等名目进行变相加价。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