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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人大:更新治河理念 加大执法力度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1-22 08:04:55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记者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出席和列席去年12月下旬举行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人员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治河理念,强化规划控制,加强养护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更加深入地贯彻执行好《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还宁波城乡“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江南水乡风貌。

  去年12月22日至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出席和列席人员普遍认为,自2004年11月条例颁布以来,市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积极实施,依法行政,在加强河道整治建设、规范河道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指出,当前河道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河道污染比较严重、河道规划编制不够完善、河道整治建设标准不高、涉河违法违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等问题。

  出席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五方面具体意见和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真正把河道整治建设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实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去。全市各地要积极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形成依法管理河道、保护水域的良好氛围。

  ——强化规划控制,提高河网水面率。要坚持规划优先,抓紧研究编制全市河网水系总体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切实加强规划指导与控制。规划一经确定,必须严格组织实施,切不可随意改变,避免对河网水系造成新的破坏。要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和恢复提高河网水面率,经批准占用河道或需要实施水系调整的,应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有关专业规划的要求,先行开挖新河道,确保防洪排涝安全和区域生态平衡。

  ——更新治河理念,提高整治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河道整治建设,加快河道的水质改善。要按照河道专业规划,科学制订河道整治建设计划,并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步组织实施。要统筹兼顾,注重与生态市建设、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把截污、清淤和活水等工程作为重点工作内容,标本兼治,着力提升河道整治建设的水平和档次。

  ——加强养护管理,改善河道水体。要继续完善和落实河道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养护保洁队伍建设,逐步扩大日常养护保洁责任范围,努力提高养护标准和管理质量。要抓紧做好城市内河全面禁养工作,并对城乡主干河道养殖业进行合理规划,从严控制。要进一步完善河道调水方案,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引水调水工作,保持水体畅通,切实改善水环境。要建立和完善河道清淤制度,促进河道清淤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尤其对姚江、甬江等三江河道清淤问题,要认真研究,加快组织实施。

  ——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要注重建管并重,进一步理顺河道管理体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狠抓管理责任落实。要大力推进河道分级管理办法的实施,重视解决部分村级河道无人管理的问题,加大农村河道整治的力度。要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细化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特别是要把河网水质改善情况作为河道整治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快建立完善河道联合执法与跟踪监管体系,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我市河道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江南水乡风貌,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