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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提醒:理性看待置业送面积(上)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1-22 08:04:55

  卖房赠送面积,在近期宁波房产市场上是个颇引人瞩目的举措,以江南一品为代表的赠送大面积花园、露台的住宅产品,在市场上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但也引发了一些讨论,有的购房者将赠送面积等同于使用面积的增加,认为是极大的优惠,有的购房者则认为赠送面积是噱头,将其贬得一文不值。就笔者认为,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宁波房产市场上的赠送面积行为整体上是值得肯定的,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和吸引力,实实在在地拓展了住宅产品的空间和用途,但购房者也不宜将赠送面积看得太重,梦想着自己的房子能变大一倍,或者无赠送面积不买。理性地认识、对待住宅产品的赠送面积,已经成为新时期购房者的必修课。

  理清思路——赠送面积的各种情况分类

  首先,其实赠送面积的名称并不准确,相对严谨的说法是“不计入面积部分”,而且两者在感情色彩上有着微妙的差别,但是出于习惯和简洁目的,本文依然统称“赠送面积”。

  国家现行法规对住宅产品的赠送面积行为有着较为严格的约束,并不是开发商想送多少就可以送多少,为使购房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得到的赠送面积属于哪一种情形,以下依据相关法规对待不同情形的规定,将赠送面积行为主要分为四类:

  半开放空间(计半面积):普通阳台、非露台形式的入户花园,根据相关法规针对半开放空间的规定,计一半面积,也就是说一个投影面积10平方米的阳台,在建筑面积上计5平方米。这种做法是最常见的赠送面积行为,购房者大多比较了解,但为了避免与下面几种情况混淆,还是要先提一下。

  低于规定层高: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层高低于2.2米的部分不计面积,飘窗(或称凸窗)、落地飘窗(或称走入式飘窗)就属于这种情况,是近年来新兴的赠送面积做法。

  露台及类似结构:露台是不计面积的,大家一般都知道。现在流行的错层阳台和赠送面积的空中花园,则是通过奇偶层错开的方式,使阳台(花园)上部的高度达到两层高度,同时不予围合,按规定类似于露台,不计算面积。

  地下空间:由于地下空间的特殊性,很多别墅、排屋都在底层设计了地下室空间进行赠送,一般作为工作室、健身房、影音室、佣人房等,较好地拓展了住宅使用功能,特别是对一些特殊要求比如影音室的隔音、储酒间的恒温有着较为实用的意义。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政府对于赠送面积的规定近年来发生了一些变化,有些做法已经无法通过审批,类似江南一品的大量赠送面积是由于审批时间较早故可以通过,所以可以说这样的大量赠送面积楼盘以后将很难再现,但飘窗、露台之类的赠送面积行为估计将长期存在。

  对赠送面积的各种情况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后,关于如何理性看待各种赠送面积的利弊,如何清楚地计算赠送面积的价值,将在年后的《理性看待赠送面积(下)》中为读者进行解析。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