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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上银行全面实施存量房贷7折优惠政策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22 12:21:33

  本报讯 随着春节的临近,甬城各银行存量房贷利率“7折优惠”已无悬念。记者昨日从甬上各银行了解获悉,到昨日,我市各家银行已全面确定了存量房贷利率的下调方案,相当一部分“老客户”已享受到了7折的优惠利率。

  本报1月19日刊发的“甬上部分银行存量房贷优惠细则盘点”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是自动调,还是申请调?是否有金额限制?对个人信用记录的要求如何?读者一目了然。

  昨天,记者从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的宁波分行以及宁波银行了解到,这些银行也纷纷以“自动调整”或“申请调整”的方式将“7折利率”的优惠让予其“老客户”。

  ●广发银行将可享受优惠的客户限定在“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含140平方米),原来享受8.5折优惠利率,且逾期还款天数不曾超过60天”。

  ●兴业银行将“原先是否享受15%的利率下浮”作为先决条件,此外,要求客户2008年全年逾期不超过3次,且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中两年度没有恶意逾期的记录。

  ●浦发银行宁波分行日前刚刚收到总行的统一文件,该行将采取“申请调整”方式,统一在年后调整“老房贷”客户的利率。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的限定条件为,原先享受8.5折优惠利率,且前两年无累计3次以上未还款记录的首套房按揭客户。不过,记者获悉,该行的“申请调整”将当场对客户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并给出调整结果。

  ●宁波银行也已以“申请调整”方式将“7折利率”惠及符合条件的“老客户”。

  不过,从甬上各家银行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银行对于存量房贷的优惠利率的实施方案还在根据各自情况边实施边调整,业内人士表示,各行相关门槛有望进一步降低。(记者 崔凌琳)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