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众多媒体记者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采访。当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一审宣判。新华社记者 王民 摄
新华网快讯: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被告单位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出一审判决。三鹿集团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罚金4937万多元。
1月22日下午一审宣判的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
据介绍,此次一审宣判的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包括: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张玉军、张彦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的张合社等4人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高俊杰等4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向原奶中添加含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的董少英等5人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并销售给三鹿集团的耿金平等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等四名原三鹿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