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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出楼市新政:开发商拿地可延期付款
稿源: 新华网-新京报  | 2009-01-24 08:50:36

  北京市两个月内再出房地产新政。昨日(23日),市建委、地税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开发商拿地由于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付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期。

  这是去年11月北京出台房地产新政后,再次推出新政。意见涉及4方面15条相关政策措施。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新政的目的,就是鼓励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引导中端市场发展。

  外国人买房限制取消

  意见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暂停执行对境外个人在京购房的居住年限和所购房屋的有关规定。

  2007年,北京发出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京工作学习超过一年方可在京购买一套自用、自住的商品房”、“购买后不得随意出租、转让”等。

  “简单说,就是外国人在京只能一人买一套房。当时房价快速增长,政府是为了抑制国外资金参与炒房。”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表示,此前在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外国人买房占7%到8%。措施出台后,该比例下降到0.5%。

  新政还出台了多条为房企减负的措施。新政提出,对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在不影响土地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开发商由于资金困难不能按时付款的,国土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延期并公示,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点公积金参建政策房

  新政还透露,“将在国家和相关部门指导下,落实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政策性住房建设和收购的试点工作。”这意味着北京已确定将试点闲置公积金参建政策房。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近期曾表示,北京预计投入政策房建设的闲置公积金很可能在100亿元以上。

  分区域房价定期公布

  新政还提出,北京将由统计、建设部门按季度公布分区域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价格。据了解,分区域房价将从今年一季度起公布。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以往政府发布的房价信息大都是全市性的,而且网络上的房价与实际有差距。这项措施将使房价信息更及时透明,有助于购房人看清市场。

  - 市场

  商品房成交环比增19.8%

  来自北京市建委的统计显示,目前北京房市已呈现止跌企稳的态势。

  市建委昨天表示,去年11月新政出台后,北京住房市场成交量逐月回升。去年11月全市商品住宅累计成交5431套,环比增长58%。本月的上半月则成交3187套,环比12月同期增长19.8%。

  - 新政解读

  1 卖经适房买房契税按差额

  政策摘录:居民将经适房,危改回迁房、集资建房等上市出售后1年内,如果按市场价购买住房;或者此类住房出售前1年内已按市场价购买住房 的,参照“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缴纳契税。

  解读:据此,经适房家庭如果出售自己的经适房,1年内再购买商品房,将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经适房成交价的差额缴纳契税。如出售的经适房的价格为90万元,再购买一套商品房的价格为120万元,则按照差价30万元缴纳契税。

  李文杰认为,该政策将刺激一些经适房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进行住房消费。

  2 二套房政策表述仍模糊

  政策摘录: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解读:对于“改善型住房”如何界定?市建委主任隋振江本月在北京两会上曾表示,改善型住房可以分为很多种情况,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都是改善型,为离单位近点买房也是改善型。

  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认为,如何界定享受优惠政策的改善型住房,此次新政并没有提出现有住房面积等方面的明确标准,而是用了“改善居住条件”这一界定,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政府倾向于取消二套房贷的限制。

  3 商用房出租税率将下调

  政策摘录:调整房屋租赁税收管理方式,对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制定综合征收率。

  解读:去年12月1日,根据税务部门的政策,北京商业用房租金税率由此前的5%综合税率改为按照新的分税税种进行征收,总税率最高可达25%左右。

  今年北京两会上,多位房产开发商代表、委员提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需要刺激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情况下,商业用房租金税率的提高并不合理,并建议下调该税率。

  昨天出台的新政明确表示制定综合征收率。陈云峰认为,虽然新政中并没有明确综合税率是否将恢复到此前的5%,但肯定会比目前的税率有所降低。 (记者 马力)

【编辑:夏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