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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车用液化气价率先与国际气价挂钩 一月一变
稿源: 大洋网-信息时报  | 2009-01-26 09:42:46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赵安然) 广州车用液化气价格率先实施与国际气价挂钩。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从2月1日起对车用液化气实施零售价格与进货成本挂钩的定价办法(即“气气联动”),根据市场状况进行定期调整,每月调整一次。

  目前车用LPG价格为每升3.51元,下月新的定价将略低于此价格。市物价部门表示,实施“气气联动”后,会根据国际气价对公交行业进行补贴,而供气企业则不再补贴。

  “气气联动”方案实施五年

  据了解,广州市车用LPG此前实行与90号汽油价格挂钩的定价办法(即“油气联动”)。由于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而广州车用LPG主要依靠进口,2007年以来国际气价变动频繁,“油气联动”定价方法已经不能准确反映车用LPG成本。“广州已经很少有90号汽油了,油气联动不符合市场现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表示,实行“油气联动”的时候,市财政既要对LPG经营企业进行财政补贴,又要对公交和出租车等用户进行适当补贴。

  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2月1日起,今后5年广州市将实施“气气联动”,对车用LPG零售价格政府指导价实行动态管理,广州市物价局将依据国际气价、供气成本核算车用LPG零售价格,并根据市场状况进行定期调整,每月制订一次政府指导价,经营企业在指导价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零售价,但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

  申请调价需提前十日报批

  物价部门表示,当进货成本大幅变动时,LPG经营企业可随时申请调整。在定期价格调整周期届满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物价部门提出调价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物价部门在收齐有关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审批。另一方面,当车用LPG进货成本下跌时,物价部门可直接下调政府指导价。物价部门强调,新的定价办法解决了车用LPG零售价格与成本倒挂的问题,保证公交和出租车的用气供应并规范价格。

  高于3.64元公交业有补贴

  据悉,自本月15日国家下调成品油价格后,广州市车用LPG价格下调为每升3.51元。物价部门表示,按目前的进货价格测算,实施“气气联动”定价办法后,车用LPG的零售价将略低于3.51元,具体价格将于下月出台。“现在国际气价低,新的价格可以减轻公交企业和出租车司机的负担。”罗家祥表示。

  同时,物价局规定,当国际气价走高,车用LPG零售定价高于每升3.64元时,市财政将实施公交行业补贴方案。市物价局价格处负责人表示,这就意味着气价低于3.64元时公交企业得不到气价补贴。“但其他补贴还是有的,像公交月票优惠每年6亿的补贴照常实施。”另外,市政府已明确由市交委牵头制定出租车行业应对预案。但昨日市交委负责人表示,出租车行业“气气联动”补贴实施方案仍在研究当中。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