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宁波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1-27 08:48:14

  本报讯(记者汤碧琴)记者从鄞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本月起,该区18周岁以上的农民都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到了规定的年龄可以按月领取350元至450元的养老金。至此,我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加上此前实施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办法,以及面向转移至二、三产业农民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宁波农民已告别土地和家庭保障的农村传统养老方式,进入了现代社会保障时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大批农民土地被征用。为了让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也能圆上“老有所养”梦,2002年冬天,我市迈出了“破冰之旅”的第一步——在全国首批出台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办法,让这一特殊群体的长远生计有保障。继镇海区庄市街道钟包村和联兴村的216名被征地农民首次领到养老金以来,这项惠及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新政在全市迅速推广,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132个乡镇和街道、2127个村实施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被征地村的覆盖率达到96.9%,累计参保人数为53.86万人。

  接着,我市又把养老保险大网撒向最广大的农村人口。2007年11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且年满18周岁人员都可以参加新农保,重点参保对象为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按规定参保并缴费的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这项被专家称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个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创新制度”在我市快步推进。2007年12月1日,余姚、慈溪“试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接着,镇海、奉化、江北也先行实施,宁海、象山、鄞州也于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目前,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8.46万人,其中8.24万人按月领起了养老金。一张覆盖全市所有农民的养老保障网络已经在宁波“织就”。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