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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元宵节过后回收保存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1-29 13:20:39

  本报讯 元宵节后,剩余的烟花爆竹就不能再放了,对于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将统一由批发商负责回收,居民不得私自贮藏烟花爆竹。

  据了解,今年春节我市继续在部分限放区内实行烟花爆竹“有限开禁,燃放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10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十六)。除夕夜的第一轮燃放烟花爆竹高潮虽过,但正月十五夜将迎来第二轮燃放高潮,市安监部门提醒市民务必注意燃放安全。

  另据了解,按照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与配送商向保险公司购买了第三者险。消费者燃放过程中如发生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伤害,可以索赔。索赔者要注意保留好购买烟花爆竹票据、爆炸后留下的实物、就医单据、病历等。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