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快餐店老板租下了郭南小区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把二十来个服务员一股脑儿“塞”进了屋子里。打开房门一看,满眼都是“白鸽笼”,住在里面的人进出都有点困难。由于快餐店生意不错,服务员下班已是半夜,夜深人静,脚步声、说话声、洗刷声,搞得四邻不安。一种被称之为“群租”的房屋出租现象正在甬城“流行”,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群租”现象愈演愈烈
将客厅、房间、厨房,甚至阳台分割成若干小间,按间分租;在房间内安置多张床位,甚至搭起上下铺,按床位出租;出租给单位作为集体宿舍……一些房东在二手房市场较难获得理想收益的情况下,转售为租。而租给一个家庭肯定租金不高,租给集体当宿舍或者把房子进行分割再出租无疑能带来更大的收益。于是,“群租”现象应运而生,并且显得供需两旺,这从房屋中介公司挂在墙上的充足的房源信息中就不难看出。
在数量众多的出租房源背后,是同样庞大的租房需求。据2008年年底统计,我市登记在册的外来人员已达390万人,其中外来劳动力343万人。来自全国各地的打工者,还有来甬寻找职业梦想的大学生,他们更需要寻找与其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住房。“群租”,似乎成了一种最现实的选择,这使得“群租”现象愈演愈烈。
影响邻里正常生活
花样众多的“群租”现象,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必然会影响到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一位业主将其龙湾新村一套三居室的住宅租给娱乐场所的服务员。这些服务员长年上夜班,且下班时间不一,有的半夜回宿舍,有的凌晨才归,加之回宿舍后还处于兴奋状态,一时不易入睡,于是穿着高跟鞋,咚咚地在地板上来回走动,打打闹闹大声喧哗,直到早晨才安静下来,呼呼入睡。这就苦了楼下邻居,上面闹了一宿,他们也“陪”了一夜,第二天哪有精神工作?
“群租”也给小区环境带来影响,造成小区、楼道卫生状况恶化。一位业主将狮子街的一套住宅租给单位作集体宿舍,因卫生间容量有限,有的房客干脆到阳台上洗澡,哗哗的流水很快渗透了楼板,殃及楼下住户。龙湾新村的一位业主将住宅租给别人后,又被转手出租给多家房客。于是,卫生就成了大问题,放在过道口的垃圾袋不放满不扔掉,夏天臭水流满了过道,招来苍蝇蚊子一群群,邻里怨声载道。
“群租”之乱该治理了
“群租”之乱不言而喻,必须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控制。为此,海曙区部分人大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应规范房屋的出租行为,出台相关规定,如租赁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等。加强对“合租”行为的管理,通过税收等手段抑制其向“群租”转变。同时对“合租”或“群租”所占用的公共资源按实际户数或人数收取物业管理费,包括电梯运行费、垃圾清运费等。另外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修订业主公约,如违规出租,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房东终止“群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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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曾出台《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小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改正。根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符合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