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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文:三措施应对群体事件 原则上不使用警力
稿源: 新华网  | 2009-02-02 12:00:31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今日表示,由于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中科学发展观贯彻得不够,所以个别地方出现了损害农民利益的这些现象,引起了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党中央、国务院对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原则历来都是非常明确的,并且原则上不能使用警力。

  陈锡文在国新办今日举行的新闻背景吹风会介绍了保持农业稳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情况。

  陈锡文在回答记者有关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理办法时表示,由于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中科学发展观贯彻得不够,所以个别地方出现了损害农民利益的这些现象,处理不好,引起了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也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处理这类问题的原则历来都是非常明确的,主要是:

  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这样一个理念。要事前化解一些容易产生矛盾的问题,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比如像今年的1号文件里头就明确地提出,高度重视农村的社会稳定工作,很关键的是要妥善地解决好农村的征地、环境污染、移民搬迁以及集体资产的处置这样一些比较敏感的和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平时就要依照法律和政策处理好这些问题,避免这些矛盾的激化。

  二是一旦如果发生了突发性的群体事件,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到第一线,直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地做解释和说服工作,不能领导干部躲着不出来,就让公安部门、警察到第一线去,这样容易激化矛盾。除了发生打砸抢烧这些不幸的情况之外,原则上不能动用警力,应该由党委的各级干部到第一线去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

  三是事态平息之后,要迅速地总结教训,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同时要制定出整改方案,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来源:中新网)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