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3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农业部、监察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日前联合下发了《2009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记者日前从工商总局了解到,此举旨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
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其中,工商总局负责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农村广告监管、涉农合同监管、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农商标专用权保护、农村经纪人培育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登记服务等工作。
方案确定了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突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切实搞活农村市场流通;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农村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切实完善农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