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苏徐州的吴勤林,是记者昨天在南站广场采访时遇到的一名“电的”车主。他是向记者透露个人信息最多的一个人,将自己的全名、工作单位还有自己的收入情况,都告诉了记者。
吴勤林说,他来宁波打工已有三个年头,这三年,一直在大世界水产市场帮一家摊位卖海鲜。因自己没有什么技术,三年来,就靠出卖体力干活,工资不高。在水产市场干活,月收入1200元,除去300元水电费全包的房租费、50元的电话费、500元左右的伙食费,再把350元存入银行卡寄回徐州老家,就没有剩余的钱了。如何多赚点钱,是他每天都在思考的一个问题。
做上“电的”生意后,他实现了这个愿望。去年3月,他帮老板送两箱海鲜到火车南站托运,在火车站出站口,看到几个骑电动车的人在揽客做客运生意。看到这一幕后,他琢磨起了“兼职”,心想自己也可以去做“电的”生意。在水产市场上班,多数的活是在晚上干的,清晨五六点回暂住房睡觉,中午11点就醒了,下午的时间多闲着。如果利用好下午的时间去南站做“电的”生意,不但能挣钱,还能让自己过得充实些。
就这样,吴勤林到“南站”去做了第一笔生意,他第一次有了工资以外的收入,很兴奋。对他来说,这是他唯一能做的兼职工作。吴勤林说,刚做“电的”生意的时候,赚钱心切,有一次把电动车骑到机动车道上去揽客,结果被执法人员抓了,不但罚了款,连电动车也被扣了半个月。现在,他只在广场上招徕顾客,电动车却远远地停在广场边上。
吴勤林对记者说,他知道在南站广场做“电的”生意是件违法的事,他这样做只是想每个月多增加一点收入,让日子好过一点。在他看来,做“电的”生意赚的也是辛苦钱,也是在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务。
在南站广场做“电的”生意的人,大部分跟吴勤林有着类似的情况。有的是在建筑工地打工的,趁着休息时间挣点外快;有的是在二号桥市场做搬运工,接不上活,就另外找点活干;也有的是刚来宁波打工,一时找不到工作,在老乡指点下把做“电的”生意当成一份临时工……他们承认自己的行为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是一种不合法的行为,会遭到有关部门查处,但他们还是偷偷在做。或许就如吴勤林为自己辩解的那样:“像我们这样的人,无奈的时候要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