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四川来宁波工作的李大姐在鄞州区半岛名邸小区某幢304室租了一间房子,可交了3个月的房租后,只住了3天就被房东撵了出来。昨天,在记者的帮助下,她才拿回了这笔钱。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调查后,发现其中猫腻不少。
李大姐在鄞州中心区上班,考虑到节后工作难找,今年春节她没有回家过年。为了省点房钱,她想趁着春节前房屋出租淡季,找一个房租便宜点的地方居住。上个月15日,她根据一张贴在半岛名邸小区门外的广告,和一个名叫陈艳的江苏女人见了面。陈艳和一个男子一起将她带到了小区里的一套房子里,说他们是这套房子的房东,可以将其中的一个房间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给她。
这套房子有100多平方米,每个房间都被单独租了出去,租给李大姐的是一间10来平方米的厨房。尽管对房子不太满意,但想到价格比较便宜,李大姐还是当场将3个月900元房租交给了陈艳。遗憾的是,李大姐当时没有要求陈艳出示这套房子的房产证,这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1月17日,李大姐发现自己的房间里塞进了一张纸条。纸条署名的是一位姓朱的先生,朱先生说自己才是这套房子的房东,现在住在这里的房客和陈艳之间签的协议属无效协议,要求房客在1月18日之前自行搬离,否则后果自负。李大姐马上和陈艳进行联系,要求她退回900元钱。但陈艳先是以种种理由搪塞,后来干脆不接她的电话了。幸亏,女婿及时送来了500元钱,李大姐才在附近又找到了新的住处,否则真不知道春节该怎么过了。
记者来到半岛名邸小区采访,发现这套房子确实如李大姐所说的那样,各个房间都被单独租了出去。几位在家的房客告诉记者,他们对陈艳假冒房东骗取他们房租的行为都感到很气愤。
房客们都收到了朱先生留下的纸条,记者按照纸条上留下的号码,拨通了朱先生的手机,接电话的是朱先生的家人。对方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这套房子是2007年租给一名姓张的宁海人的,双方约定每月租金为1600元,由张某将钱按月打入朱先生的银行卡,当时双方还明确约定张某不得将房子转租给他人。今年1月15日,朱先生因为没有收到租金前来查看,这才发现自己的房子已被分隔转租给了8户人家。朱先生想找张某交涉,但怎么也找不到他,于是只得通知所有的房客自行搬离,但到目前为止,还有人不肯离开。
意外的是,记者采访时还了解到,张某用类似的手法,在附近租下了10多套房子,然后擅自转租给多人。记者试图和张某进行联系,但一直找不到他。
昨天上午,记者和陈艳联系上了。记者问她和张某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将别人的房子擅自出租?她都没有正面回答,只是答应会马上将钱退还给李大姐。一个小时后,李大姐打来电话说,她和另一位房客已经收到了退款。
记者采访时,有一位房客说,他不是通过陈艳租到房子的,而是由一家中介公司介绍才住进来的。记者了解到,这家中介公司在进行这笔业务时,并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核把关。采访中,记者还发现房产中介领域存在相当多不规范的地方,有些不法分子甚至以房产中介为幌子进行诈骗活动。眼下,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正返城寻找工作,房产中介又将迎来高潮。本报将围绕此事对房产中介进行跟踪报道,也欢迎读者提供更多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