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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正式敲定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2-05 08:01:10

  

  本报讯(记者 周静 通讯员 梅华)经历了房贷利率调整“突然延期”事件并被质疑之声团团包围的工商银行,昨日下午终于宣布正式出台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细则。

  工行称目前各项相关工作已就绪,2009年2月10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统一调整。去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8.5折的个人住房贷款,无不良记录借款人可自本月10日起享受7折优惠利率。

  工行市分行办公室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昨日下午接到了总行的正式文件,已将文件下发至各个网点。记者查阅细则发现,对于可以享受房贷利率自动调整为7折的客户,这份细则圈定的门槛与之前的细则并没有什么不同,细则规定对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执行基准利率0.85倍的个人住房贷款,如借款人在近2年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可自2009年2月10日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此次利率调整不采取客户到工商银行网点逐一申请办理的方式,而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进行调整。

  据工行市分行有关人士介绍,工行还针对因特殊原因存在历史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享受此次优惠利率调整的借款人推出了特别处理措施,即借款人已经正常还款、最近还款日前24个月内没有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在工商银行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的,也可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贷款经办行在分析判断借款人违约原因、归还贷款能力、借款人履约承诺等基础上,可对其贷款利率下浮比例进行调整。同时,为严格借款人信用管理,对于此次调整后享受优惠贷款利率的客户,如在未来还款期间连续违约2期(含)以上,工商银行将取消对该客户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