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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的年轻人:领证不满两月即被终身禁驾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05 08:01:09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沈忻)“早知如此,就不给他买车了!”得知儿子因为肇事撞人后逃逸被警方拘留,在余姚做生意的四川巴中人老吴后悔万分。过年前夕,老吴给考出驾照不久的儿子买了辆小轿车,不料年轻气盛的儿子开车时竟然撞人逃逸。如今,20岁的小吴已被警方拘留,他面临的不仅是终身禁驾,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月2日晚上8时15分,在江东北路“东胜路”公交车站旁一家摄影店工作的员工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一声巨响,店内几人急忙跑出去一看,一辆电动车倒在马路中间,车上的人一动不动地趴在地面上,而不远处,一辆小轿车正疾驰离开现场,大家下意识地追出去叫嚷起来:“撞了人了!”但轿车依旧绝尘而去。

  不少过往群众见此纷纷打电话向江东交警大队报警。民警闻讯赶到时发现被撞的电动车已经支离破碎,现场还遗留着一个破损的汽车前雾灯和一些保险杠碎片,而地上的伤员正处于昏迷中。据了解,伤员邓某今年19岁,是江西人,被撞后生命垂危,目前尚在抢救中。

  目击群众向民警提供了一个大概车号,经过反复核查比对,民警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一辆北仑牌照的吉利轿车上。当民警打电话给车主小吴时,他最初矢口否认自己开车撞人,随后又关掉了手机。当民警赶到小吴的暂住地时,他已收拾完东西,准备逃走。

  据民警了解,小吴的驾驶证是去年12月11日才领取的,过年前,他磨着父母给他买了一辆车,出事当晚他开车准备前往邱隘的一个朋友家,不料竟然在路上撞了人。发生事故后,小吴的第一个念头不是赶紧抢救伤员,而是不敢面对惨烈的车祸现场,选择了逃跑。如今,小吴已被警方拘留,他将被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而根据法律规定,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将被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小吴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