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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酒吧火灾:被停职人士据称仍照常上班
稿源: 中国青年报  | 2009-02-05 15:41:56

  1月31日晚11时55分左右,长乐市拉丁酒吧10名左右男女青年开生日聚会,在桌面上燃放烟花,引燃天花板酿成火灾。经当地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灾于2月1日零点20分左右被扑灭,现场陆续救出35名人员,其中15人因窒息死亡,17名经抢救后已脱险,3名正在抢救中。新华社发

  本报福建长乐2月4日电(记者陈强)导致15人死亡的福建长乐“1·31”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还在进行,但问责已然开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今天就福建长乐“1·31”重大火灾事故发出了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通报指出,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与深圳舞王俱乐部“9·20”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时间相距不到半年,两起事故单位均存在建筑内部装修未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就擅自营业、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装修、在室内燃放烟花制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基础薄弱、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和部分地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通报要求,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未通过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擅自超工商注册登记范围经营、未通过文化部门批准擅自经营娱乐和演出活动、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培训即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明处罚措施,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福州市有关会议精神,长乐市委在火灾发生的第二天即对出事酒吧所在的吴航街道办事处主任林增祥、分管副主任陈文强做出停职检查处理。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停止长乐市消防部门、工商部门相关人员职务。据事故调查组负责人今天透露,他们已收到长乐市委对吴航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的处理决定,但消防、工商部门的处理意见至今尚未收到。

  长乐市工商局办公室张主任今天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工商部门在这起火灾事故中并无过错,谈不上要处理什么人。工商部门发给“拉丁”酒吧营业执照是依法行政,因为餐饮业工商执照的办理并不要求消防部门的检查结果作为前置条件。所谓这家酒吧“违法经营”,是指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张说,上级工商部门已专门就此写报告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部陈主任则表示,对人员的处理,要等到调查清楚了再按程序办理。问及消防部门是否该对这起重大火灾承担责任,他回答说,“这也要等调查结论”。

  今天下午,记者第4次驱车赶赴长乐市,采访被停职检查的吴航街道办事处主任林增祥。记者先是打通了林的手机,他说:“正在办公室。”当记者5分钟后到达吴航街道办公大楼时,党委办公室的陈主任问明记者身份后说:“林主任不在,到市里开会去了。”到4楼林的办公室,门关着,门牌上挂着“在岗”,敲门却无人应答。记者问党办陈主任对办事处主任被停职检查有何看法,他说自己“不知道林主任被停职检查的事”,至于为何被处理,得问组织部。陈透露,林增祥主任这几天照常上班、开会。

  记者今天还来到位于长乐市区某高档住宅小区12层的“拉丁”酒吧老板郑明来的住家,只见铁门紧闭,门上的倒“福”红联写着八个黑字:“坦白从宽,投案自首”。记者从邻居处了解到,这里平时就住着郑明来夫妇,“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他们了”。长乐警方称,33岁的郑明来潜逃后已于2月1日深夜在泉州投案自首。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