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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教你如何防忽悠租房怎样辨清陷阱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2-06 13:14:30

  本报讯 本报连续两天报道的非法房屋中介问题,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昨天,市建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专门就大家关心的怎样防止租房陷阱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加强了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房屋租赁行业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法人员假冒房东转租房屋和个别中介机构违规从事中介业务的情况一度比较突出。前几年,到房管部门投诉的以房客为多,可去年以来,房东的投诉量开始上升,已经超过了房客的投诉量。

  眼下又到了租房旺季,这位负责人就房东如何找到省心可靠的租客谈了他的看法。他建议房东要注意做好以下三步。

  首先,看两证,细辨真假。所谓两证,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又要有房管部门的备案证书。值得一提的是,看两证时,还要细辨真假,最好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因为有些非法中介机构会利用复印件弄虚作假。如果与两证齐全的中介机构发生纠纷,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否则,有关部门也难以受理。

  其次,签合同要细。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明确而详细的合同,是房东维护自身权利的基本依据。

  最后,选中介宜大不宜小。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中介机构专业人员数量多,信息资源丰富,内部管理也比较规范。而一些小中介可能为了招揽客户信口开河。

  这位负责人还就房客如何防止假房东行骗谈了几点建议。

  首先,要找通过备案的、信用度较好的中介机构,不要轻信街头小广告或网上的帖子。他介绍说,近年来,宁波市房地产业协会对市三区已备案过的房地产中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进行了考评,考评结果都已在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只要上网就可以查到。现时,不少骗租的个案是不法分子利用房客不熟悉行情、贪便宜而得手的。因此,对那些声称租金非常低、不需要中介费、不用签合同、不用一次性给付租金的“房东”要多留个心眼。

  其次,房客要对房东的情况进行核实。租房时,要仔细查验该出租房屋的产权情况,可以要求对方出示房产证以及有效身份证明,也可向左邻右舍打听。同时还要注意出租房屋是否是合法建筑。

  还有,一定要签合同,合同上每一个条款都要仔细斟酌,毕竟口说无凭。政府目前已推广了示范性合同文本,可供大家参考。

  这位负责人特别强调,不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在签好合同后应及时进行租房登记备案,在签订或者变更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房屋管理部门会把好最后一道关。如果发现有诈骗犯罪,应该及时向警方报案。

  最后,这位负责人指出,出租房管理涉及社会多个方面,还需要多方联动才能真正解决监管难题。

  市综治委有关人员介绍说,我市已经在余姚、慈溪、鄞州进行了出租房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今年起将在全市全面推广。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