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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逆向行驶 这辆越野车“全身是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09 07:46:16

  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钱生威)2月6日下午,市交警支队城市高速大队查获了一辆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驶的越野车。经检查,该辆越野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及车辆的行驶证、牌照、保险卡等证都是假的。目前,李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被警方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天,同时,李某又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牌号、使用伪造的行驶证、使用伪造的保险标志、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分别被罚款2000元,未按规定投保交通事故强制险,按保费的两倍予以处罚。

  当天下午3时许,城市高速大队的民警在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上值勤时,发现有一辆车号为辽BCP128的小型越野车正在主车道上逆向行驶,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躲避,一时险象环生。于是,交警依法采取措施,强制要求该辆越野车在安全位置停车接受检查。交警在查验证件时发现,驾驶人李某(43岁,福建省诏安县人)提供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标志、牌照等都有假的嫌疑。于是,交警依法扣留了这辆越野车,并将李某带到城市高速大队接受调查。经从网上信息核对及当事人李某的陈述,证实李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李某交代,他是从福建漳州开车过来的,准备去山东烟台。而车辆的行驶证、牌照、保险卡、保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等等,都是他从做假证的人那儿买来的。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