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度假村的工地上还停着不少施工车辆
现场存在毁林情况
网友提供的永斯地皮销售广告手稿
头顶政协委员的头衔,自己办的公司却一直存在毁林占地的行为,并且作为一家土生土长的本地公司,竟然被定为县里面的招商引资项目。近日,河南新县的网友王先生向本网反映了此事。
永斯公司毁林占地 老总背景深厚
据王先生介绍,4年前,河南新县新集镇金水居委会的100亩土地,庄稼被铲除,林地被砍伐,用作金湖度假村建设,建设单位是永斯公司,而永斯公司的老板,就是新县政协委员朱永斯。
“毁林的地方在新县城关香山西路金水河北侧、金湖度假村项目选址范围之外。他们没有取得任何手续,每天深夜砍伐树木,边伐边运。”
对于毁林事实,新县森林公安分局进行了认定,永斯公司在新集镇金水居委会开发占用林地面积9.11亩,损坏林木立木蓄积量为9立方多。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新县森林公安进行了调查,去年12月12日,森林公安做了情况说明,对违法事实予以确认,但没有任何处罚措施,仅仅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王先生称,目前永斯公司已毁林面积达到16亩,损坏林木近10立方米,但是县领导又是安排林业部门准备给予罚款处理。
新县森林公安分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永斯公司的毁林行为,分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网友反映的永斯公司继续毁林的行为,目前没有发现。
本地企业被招商引资 无手续占地100亩
王先生告诉记者,永斯公司建设的金湖度假村占用了50亩土地,是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批的,而永斯公司却是新县土生土长的,一直在本地经商。
“河南省从2002年起,土地征用全面实行招拍挂制度,而永斯公司度假村的50亩土地没有进行招拍挂,是个别县领导说了算,并安排新集镇政府与朱永斯签订招商合同,变相开发。”
据介绍,目前永斯公司在不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挖山、混林、侵占河道,实际开挖面积已达到近100亩,“而且里面还有10多亩是耕地,为应付上面检查,近期县领导安排各部门抓紧给朱永斯办理用地各种手续。”
而金湖度假村地皮出售的广告直到09年2月5号还在新县电视台播出,“听说有记者采访,他们第二天就把广告撤了。”
如果永斯公司真的是本地的企业,为何会成为招商引资的对象?企业的资质在招商引资时是否受到审核?新县国土局表示对于此问题将汇报给相关领导,调查清楚后会给记者一个答复,直到记者截稿时,新县国土局没有任何回复。
情况如属实可取消政协委员资格
政协委员办公司毁林占地,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对于上述问题,新县政协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市领导已经对此事作出了批示,政协领导也都知道此事,但是具体文件自己没有看到,不了解相关情况。
新县政协办公室杨主任告诉记者,现在还没有接到相关的反映材料,如果有投诉并且属实的话,可以根据政协章程取消相关责任人政协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