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林金康 朱聪 张霞 刘开品)镇海区近日出台《镇海区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开始实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试点工作分调查准备、全面实施、总结验收3个阶段,将于今年12月之前完成。
据介绍,镇海于去年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环境监察试点地区,因此,这次的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将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区为核心,围绕农业、农村、小城镇、近岸海域、各类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及特殊生态保护区等领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违法排污和超标排污情况、资源生态破坏及恢复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