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说,中国政府已与世卫组织协商,就《国际卫生条例》适用于台湾地区做出相关安排,这表明我们在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卫生健康问题上诚心诚意。
有记者问,我们注意到台湾方面表示,世界卫生组织接纳台湾参与《国际卫生条例》的运作,在技术层面是一项进
展,也是相关各方努力多年的结果,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范丽青表示,《国际卫生条例》是防范疾病传播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书。我们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于2007年宣布《条例》适用于中国全境。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与世卫组织秘书处协商,就《条例》适用于台湾地区做出相关安排。这表明,我们对全球防疫是高度负责任的,在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卫生健康问题上是诚心诚意的,采取的积极举措是切实可行的,台湾卫生专家从世卫组织获得技术信息的渠道是畅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