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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最快今日就讯吴淑珍 陈水扁可能被判有罪
稿源: 东方网  | 2009-02-12 07:56:52

        检方最快今日就讯吴淑珍

  律师群研判扁 一审会被判有罪

  民进党高层:扁若一审有罪将开除党籍

  剑啸

  陈水扁妻吴淑珍部分认罪,可能冲击陈水扁官司,陈水扁的律师群昨日研判扁一审应会被判有罪,只能寄望二审法律攻防。民进党高层人士昨日表示,民进党廉政会去年10月初已对扁案做成决议,如果扁一审被判有罪,处分效力等同于除名,陈水扁会被开除党籍且5年内不得申请入党。另外,吴淑珍在法庭上选择性承认扁家四大案罪状,法界人士指出,吴淑珍认罪,最重可判处无期徒刑,检方则认感受不到吴淑珍有真诚的认罪悔意,而且看她精神状况相当好,特侦组最快12日就讯吴淑珍。

  花絮

  色彩专家徐跃之解析:吴淑珍出庭似想藉橘色外套,展现乐观、自信心,但桃红色高领上衣却泄露她内心想冒险确信没有危险性的想法,而下身的灰色裤子,代表愿意妥协的行动想法。

  一审有罪 扁将被开除党籍

  民进党一高层人士昨日指出,廉政会对扁一审除名作法是“预先判决”,因此陈水扁若真的一审被判有罪,廉政会不会再做出新决议。

  至于吴淑珍党籍部分,因为吴淑珍己经退党,廉政会去年10月的决议只针对陈水扁个人,不包含吴淑珍在内,廉政会不须再处理吴淑珍的党籍问题。至于党籍设台北市党部的扁子媳陈致中、黄睿靓若一审被判有罪,依党内廉政条例规定,将予停权而非除名,因致靓是一般党员、不是特殊党员。

  陈水扁及家族成员去年8月14日爆发海外洗钱案,民进党随即陷入几近分裂状态,民进党独立机构廉政委员会展开内部调查,并在去年10月9日做成三点决议。最重要的是,未来如果判一审判决有罪,陈水扁将遭等同除名的处分,比党内内规二审判决有罪才予以除名更为严格。

  民进党党章规定,党员若遭“除名”处分,5年内不得申请入党,若扁在一审被判有罪将被“除名”处分,即开除党籍,陈水扁会丧失代表民进党参选2012年“总统大选”的机会。

  吴淑珍10日在北院庭讯时部份认罪,对此,陈水扁办公室幕僚刘导11日在探视陈水扁后转述表示,陈水扁对吴淑珍认罪的做法持保留的态度,而陈水扁也强调,他完全不知道有龙潭案或南港案,“如果事先知道,不会同意也不会让她(吴淑珍)这样做”。

  刘导转述扁看法表示,陈水扁愿意一肩扛起政治责任跟道德责任。

  二次金改 特侦组箭指吴淑珍

  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昨日上午再谈4名证人作证,查证扁家利用“二次金改”政策索贿的相关细节。

  由于吴淑珍出庭应讯,精神状况相当好,让特侦组检方吓了一大跳,不似平常被形容成“纸糊的”如同风中残烛那般,让特侦组考虑最快12日就讯吴淑珍,厘清四大案疑云,另外包括远走海外的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也会一并讯问。

  特侦组检察官已秘密约谈7家金控业负责人及查访“财政部”官员,查出金控业者分批进贡扁家1亿元到5亿元不等资金,怀疑有不法情节,决定先确认资金金额,再循线追查陈水扁在“二次金改”政策中有无对财经官员施压涉及违法。

  特侦组上午约谈4名证人查证案情,“身分不便透露”,检方并指示检察事务官根据扁家收钱的时间点分析有无金控业者在送钱后,即获得公务员违法协助完成金控并购案,近日将根据证约谈吴淑珍查证。

  吴淑珍在庭上选择性认罪,检方表示感受不到吴淑珍真诚的认罪悔意,辩词切割得很漂亮,只认了跟阿扁以及儿子陈致中不相干的罪名,希望法官量刑以及陈致中的认罪协商达到一定的效果,北检检察官则认为不管吴淑珍认不认罪,对检方都没有太大影响。

  密密麻麻 吴淑珍出庭带小抄

  陈水扁妻吴淑珍前日出庭,全程说法都是根据事先准备的小抄,照本宣科,从媒体拍到的照片,吴淑珍的小抄是用手写的,采问答形式,一问一答,应是出自律师之手。

  吴淑珍出庭,不改爱用名牌的习惯,身上的亮橘色铺棉外套,是她最爱的品牌BURBERRY经典款,售价约新台币2万1000元;但外套衣袖下才是重点,她右手小指戴了颗钻石尾戒,手腕也有一条钻石手炼隐现,左手则戴钻表,珠宝行头价值估计不下新台币百万元。

  吴淑珍的珠宝非常多,去年9月,检方搜索扁家及扁珍在银行的保险箱时,就发现大批钻戒、首饰及珠宝,但检方无法确认来源是否不法,只能拍照存证再逐一查证。没想到,吴淑珍早就把更贵重的钻石藏在友人住处,共十余颗各重达5克拉的裸钻及一大包碎钻,市价至少数亿元。

  “检察总长”被“监察院”纠错

  另外,台湾“监察院”前日通过对“最高检察署”的纠正案,纠正案文指出,“检察总长”陈聪明任由特侦组人力不足,纪律荒弛,社会疑虑丛生,导致司法威信损耗,宜立即检讨改进。

  纠正案文指出,“最高检”未能充实特侦组检察官人力,又未能落实督导特侦组严守侦察秘密,且对部分检察官未能适时调整侦办工作,依法提出纠正。

  “监察院”前日通过的该纠正案,重点是针对特侦组检察官朱朝亮、吴文忠,,认为检察官朱朝亮和吴文忠,在办案过程曾与陈水扁通话见面,违反检察官办案守则,应将2人调离特侦组。 “最高检”未能适时调整两人侦办工作,难堵悠悠之口。

  陈聪明之前遭国民党“立委”邱毅等强烈质疑,故意不补充特侦组人力,致使扁案侦办受到影响,有利于扁家。东南快报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