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爱方 管贻君)近日,宁波市江北区煤气公司领取了《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这是市城管局受理发放的第一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标志着市区瓶装燃气经营从此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据了解,《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是燃气经营企业合法经营瓶装燃气的凭证。根据《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市、县(市)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