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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宁波街头多见车辆违规打远光灯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2-12 12:46:54

  本报讯 “市区道路上装的路灯,亮度完全可以让开车的司机看清路况,可就是有一些司机爱打远光灯,并将车子开得飞快,影响对方车辆司机和路人的视线,安全隐患很大。”昨晚,市民陈女士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说甬城就要开两会了,她想呼吁一下这事,以引起各方注意。

  陈女士是个有着三四年驾龄的司机,因为工作单位在鄞州,家在江东,所以几乎每天都要驱车往返于两区之间。“一到晚上下班后,在天童北路和中兴路上行车,道路上路灯很亮,却经常遇到有司机打着远光灯。有时突然遇上,由于灯光强烈,眼睛需要几秒钟才能缓过神来,十分危险。”陈女士说,“有些司机是忘了变换灯光,我用自己的车灯进行提醒,对方就能响应,可有些人根本不理你。有的司机是不讲文明,有的司机是业务不精,不知道自己开错了灯;还有的司机是以牙还牙,拿远光灯互射,这样的做法就更加不好了。”

  昨晚,在报社楼下,有十多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对记者说:“我们每天在大街小巷上跑,本来长时间开车,眼睛就累,再被强光一照,很容易出事。谁都知道,开车容不得半秒钟马虎。”

  当晚9时许,在大沙泥街和灵桥路交叉口,记者站了20多分钟,发现有5辆打着远光灯的车辆驶过。

  据了解,目前国内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与打远光灯有关的就占到三成左右,且呈上升趋势。

  两车交会时切换灯光,是每个学习过驾驶技术的人都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按照新的道路交通法规,两车交会时不将远光灯切换成近光灯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记分。

  据海曙警方介绍,由于市区道路条件较好,相对于郊县道路,恶意使用远光灯的情况相对还是较少,多数是司机忘了变换灯光或者对车况不熟悉、对夜间行车用灯规范不了解所致。天气转暖,夜间驾车出行的人增多,交警部门将对夜间行车违规打灯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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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光灯使用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夜间,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上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在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