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焦点报道
甬城节后几乎每天都有人退房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2-12 19:05:24

  本报讯 节后,甬城楼市还是平静,开发商促销的广告寥寥无几。但在平静的背后,时不时的退房个例,却在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对当前楼市的信心依然不是很足。

  据透明售房网“解除合同公示”栏目显示,自去年宁波房价开始大幅回调的9月份至今,解除购房合同的商品房源平均每隔三天就有一套;春节后的这段时间,则几乎每天都有一两套——昨天一天有8套,其中5套是住宅房源。就解除合同的商品住宅房源类型看,其中既有在售的,也有即将或已经交付的;有普通住宅,也不乏别墅、位于市中心的高端住宅。

  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介绍说,只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一般均可办理购房合同解除手续即退房,前提条件是所退房源的合同价格与当前的市场价格没有太大差距。

  据市房产交易中心综合办理合同解除手续的市民提出的退房理由,其中绝大多数表示自己是被动退房:一些购房者的经济条件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而出现意料之外的下降,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发现自己已无能力继续支付后续房款,或者无法从银行获得按揭贷款,因此不得不退房。当然,退房者中也不排除有这样的个例:在新利率、新政策施行之前已购房的一些市民,选择主动和开发商沟通,希望通过退房后再买房来享受到现行的优惠利率、优惠政策。

  但在海普不动产总经理王晓云看来,对接下来一段时间楼市走势信心不足、判断房价还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这或是导致一些已签订合同者选择退房的最主要原因。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也表示,去年9月份以后房价的大幅回调,使一些已购房者选择退房转而去买价格更便宜的房子。

  不管已购房者选择退房的理由是购买力下降还是预期房价还会下调,显然它们都构成了影响接下来楼市走向的重要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楼市信心的完全恢复还需假以时日。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购房者还是应该谨慎做出退房决定,尤其是那些近半年内买的房。

  据记者了解,目前本地楼盘在和客户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无故退房规定的违约金,一般都为客户已付房款的10%左右,即首付30万元后退房的代价是要“无偿”付给开发商3万元左右——这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显然不是一笔可以无动于衷的小数目。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有必要对自己的房款支付能力、能否在银行办下按揭等事项事先作判断或咨询,以免日后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程旭辉)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