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内容:据市车管所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有近119万辆,其中私家车增长尤为迅速,2006年、2007年新上牌私家车增加数占机动车总增加数的66.8%。据调查,2006年,全市机动车排放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
为此,何一江委员建议,完善机动车市场准入制度,禁止在我市销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新车),车辆销售须附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从源头上控制新增车辆的尾气污染;建立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体系,强化交通路检执法和停放地检查,加大经费投入,引进先进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严格机动车年检制度,对不参加年检、逃避年检的私家车要加大处罚。对使用年限到期的机动车,要执行强制报废制度。同时,由于《宁波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出台已有17年之久,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要求,因此有关部门应加紧调研,尽快出台新的管理办法。
办理结果:在接到该提案后,宁波市环保局非常重视,并立即与市公安、交通、城管局等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
目前,市人大已将宁波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立法列入我市“十一五”立法计划。近期,环保局已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有关管理部门专题讨论,在充分考虑人大、政协的相关建议的基础上,确定了联合立法调研提纲,计划对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职能、法律法规设定的主要管理制度、检测线建设、定期检验制度、限期维修制度、强制报废制度、分类标识制度、路检和抽检制度、油品管理制度等内容进行充分调研。
同时,为完善汽车尾气检测系统,环保局将在“宁波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中对全市的检测系统进行全面部署,按每万辆机动车设置1条检测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科学布点。并在加强布点监测的同时,加大路检和抽检的频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