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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财害命 三罪犯水泥浇注藏尸隧洞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16 08:06:16

  本报讯(通讯员张葵葵 记者杨绪忠)将单身女子骗到野外进行抢劫,得手后残忍地将对方掐死,事后将尸体运往外地,用水泥浇注在隧洞中。近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周某、张某。

  去年11月,一起坐过牢的丽水人张某、慈溪人周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宁海人陈某,三人合谋进行抢劫。去年12月14日,陈某提议对自己认识的一个离异后单身生活的女性叶某进行抢劫。因叶某与陈某熟识,陈某、张某、周某商定后决定:抢劫后将叶某灭口。

  当晚10时左右,陈某打电话将叶某约出来,随即用车将叶某带至宁海一山上,之后用胶带纸捆住叶某的手部和嘴巴,搜走叶某身上的黄金首饰、现金、手机、住处钥匙等物,并逼迫叶某说出银行卡所藏之处及银行卡密码。得逞后,周某按住叶某双脚,陈某掐住叶某脖子,两人残忍地将叶某杀害。之后,陈某、周某将叶某的尸体扔进小轿车的后备箱,到叶某的住处寻找银行卡,并用找到的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现金1.7万余元。

  次日中午,陈某、周某到达温岭大溪镇,并在该地风景区找到一处隧洞,等到天黑,两人将叶某的尸体扔进隧洞。为防止他人发现,陈某又到附近的村庄买来两包水泥,用水搅拌后,浇注到隧洞中。陈某、周某自以为万无一失,分赃后离开现场。去年12月18日,叶某的家人发现叶某失踪而报案。警方经过缜密侦查,陈某、周某、张某最终落入法网。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