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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率先推出公立医院使用廉价药物实行经费补助制度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2-16 16:25:08

  本报讯 医院多给患者使用廉价药,政府还能掏钱给医院补贴。宁波在全国率先推出的公立医院使用廉价药物实行经费补助制度,大大提高了医院使用廉价药物的积极性,医院的公益性得以逐步回归。市卫生局近日公布消息称,廉价药物制度实行10个月来,已为患者省下了药费1.13亿元,老百姓从中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使用廉价药物实行经费补助制度去年3月1日起在9家市级医院全面启动实施,将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每门诊人次药费、每住院床日药费、廉价药物使用金额占全部药品使用金额的比例这四个指标纳入对9家市级医院考核。达标者,使用廉价药物减少的纯收入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未达标者按比例扣发。办法规定,廉价药物是指我省第一批公布的384种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最小包装(即每盒每支或每瓶等)单位价格在30元及以下的药物。

  据市卫生局统计,去年3月—12月,9家市级医院每门诊人次药费为105.6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94元;每住院床日药费为374.6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75元,其中廉价药物占药品收入比例达到37.65%。和控制目标相比,传染病医院每门诊人次药费下降51.11元,降幅最大;市中医院的每床日药费降幅最大为94.29元。

  由于医院使用廉价药物,减少了医院药品收入,10个月里财政补助医院经费计2601.7万元。公共财政补的虽然是供方,真正得益的却是患者。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仁元说,以目前医院使用廉价药品20%的差率计算,财政补1元相当于患者的药费降5元。按20%加成计算,10个月里减少患者药品费用1.13亿元。(记者 叶海英)

【编辑: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