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祝桥兵 通讯员 张清谷)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1月起,参加我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过去的20%暂时调整为12%。同时,用人单位参加的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同步调整为12%。但职工个人缴纳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不变,仍为8%。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后,按照目前全市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测算,我市用人单位全年养老保险费减负1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