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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中巴司机捎个快件却遭遇“两头收费”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2-17 12:45:03

  本报讯 “我花了10元钱,托中巴司机把一个快件捎给等在奉化车站的表姐,却硬被车站行李房收去2元钱。”昨天,市民李女士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7777777说,原本想方便点,没想到却惹了一肚子气。

  李女士在中巴南站,托去奉化的中巴司机捎一个快件给在奉化的表姐王女士,并向售票员交了10元手续费。王女士接到李女士的电话通知后,就早早地等在奉化车站。中巴到站后,司机却当着王女士的面,把快件交给了车站行李房的工作人员。当王女士向行李房的工作人员索要快件时,却被告知要另付2元手续费,且没有发票或收据。王女士对“两头收费”提出质疑,行李房工作人员态度较差,让王女士憋了一肚子气。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奉化东站,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行李房不是奉化东站承办的,而是属于奉化至宁波的中巴车队。

  奉化公路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此类情况以前也接到过投诉,实际上委托驾驶员捎带快件等物品本身就不符合规定。由于这种托运手续不齐全,又缺乏票据,一旦托运的物品丢失,维权很困难。  (实习生 徐静文 记者 王景波)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