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袁 晴 徐俊玉 记者杨绪忠)几名不法之徒结成团伙,以身边的同学或朋友作为欺骗对象,带他们偷越国境,随后让他们去赌场赌博,待赌输后就将其扣押,逼其父母还钱。昨日,经鄞州区检察院依法对此案提起公诉,该犯罪团伙中的成员因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法院判处8年6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检察官介绍,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跟搞传销一样,有上家、下家之分,而他们之间又有着明确的分工。这个关系链的底部是张某、蒋某和王某,他们3人负责去物色对象;3人之上是康某,主要负责将骗来的人的身份证号码及身份情况告诉他的上家徐某(另案处理),再由徐某负责和缅甸境内的郭某(另案处理)联系,让郭某安排好赌场及飞机票。这个团伙中还有另一名成员,那就是曾做过导游的吕某,由他负责将骗来的人带到缅甸境内交给郭某。在中国境内的张、蒋、王、康、徐5人还负责陪被骗对象到处玩,以获取他们的信任。
据张某交代,他们物色对象时一般挑宁波本地人,而且是25岁以下的男青年。这个团伙共作案7次,骗了8名男青年,先带他们到宁波的酒吧、KTV、网吧等到处玩,随后以赚钱或游玩为由,带他们偷越国境骗至缅甸境内,以赌场是自己人开的,赌输不用赔钱为由,诱骗他们进行赌博。一旦他们将筹码输光后,这伙人就原形毕露,让其签下借条,随后逼他们打电话给家人要钱。如果家人不给,就打他们,直到其家人汇足了钱才放人。通过7次作案,该犯罪团伙共收到不法钱款1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