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4位网友以网民的身份当选洛阳市人大代表和被推荐成为市政协委员(2月18日《重庆商报》)——洛阳首开先河的“网民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网民界和舆论界都激起了热烈的反响。有网友欢呼“网民已从电脑屏幕前走到了真正的政治舞台上”,是民主进程的一大进步;更有专家认为这应该归结为“洛阳现象”,值得在全国推广。
随着互联网的大范围普及,网络作为一个自由而开放之重要舆论平台的地位日渐巩固,网民自然也越来越成为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一股议政力量和监督力量。如今,网民又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走进现实生活中的地方最高权力机构,间接议政似乎进一步上升为了直接参政。因此,有评论认为2009年是草根网民的“从政元年”。
确实,在我们的日常口语中,网民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群体,重视网络民意也成为朝野共识;但是,在现实意义上,是否真的客观存在那样一个“网民阶层”,却基本是一个伪问题。网络只是一个作为工具的现实存在,因为大家都使用网络工具因此被统称为网民;笼统意义上的网民,在网下必然还有另一个现实身份。
一位公民可能是一个网民,但一个网民却必然是一位公民。如果仅以是否上网来判定是否网民的话,在现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经常上网的网民事实上大有人在,那么他们都是“网民代表”、“网民委员”,又何需无聊地弄出一个专门的“网民界”来?照此逻辑,既然有了“网民界”,是否还得弄个“非网民界”,否则何以将所有人都涵盖进去?如果数以亿计的网民,在现实中真的根本无人代表,而必须靠这几个专门的“网民界”代表去代表,那才问题大了呢。
其实,在“倾听网络民意”的意义上,网络往往是被理解为传统的民间含义。让一部分人以网民身份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事实上也就是让民间的一部分人进入到政治舞台上,这既无改于绝大多数人被极少数人“代表”的现实,亦不会给民间的声音表达带来任何增量效益,因为真正意义上的“网民利益”实际并不存在,“网民利益”与各种已经“被代表”的利益交叉在一起,“网民利益”的总和即是各种已经“被代表”的利益的总和。之所以有很多已经“被代表”的利益仅仅停留在“网络民间”,那是由代表的能力与道德局限、代议制的效率与公平局限等各种原因决定的,而从现有“网络民间”增补几个代表上去,对此将毫无改善的可能。
真正有价值的,不是增补几个“网络民间”的代表去代表一下数以亿计的网民,以此来表示对网络民意的尊重和重视;而是应该让现有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更加主动地去亲近网络,倾听流传于网络这个开放性舆论平台上的各种民生疾苦和民众意愿,加入到“网络民间”的自由对话中来,更加重视网络为代表们提供的与被代表者进行高效率无缝隙对接的平台。一言以蔽之,让少数几个网民额外成为人大代表,远远不及让所有人大代表首先成为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