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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镇慧当庭全部认罪 强调工作中听从长官做事
稿源: 中国新闻网   | 2009-02-19 16:42:54

  陈镇慧19日再度开庭,对检察官起诉的伪文、伪证、贪污、洗钱四罪全部认罪。图片来源:台湾TVBS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家“大账房”陈镇慧今天(19日)再度开庭,上次出庭她部分认罪,不认贪污,但是前长官马永成和林德训,却将责任推给她,让她感觉很受伤,因此今天开庭10分钟,陈镇慧就认了包括贪污等4项罪名。

  下午2点多,陈镇慧穿着一身黑,戴着墨镜,在律师陪同下进入台北地方法院第7法庭,相较于上次步伐有些不稳险跌倒,今天陈镇慧则是脚步踏稳走进法庭,不过在上楼梯时还是略显紧张,高跟鞋一度掉在阶梯上。

  上次2月4日出庭,审判长问陈镇慧关于伪造文书、伪证、贪污机要费及洗钱罪,是否认罪?陈镇慧表示过去8年来都是依照长官命令做事,对于任何过错都请求原谅,但是否认贪污任何一毛机要费,只认了伪造文书和伪证两项罪名。

  当时公诉组检察官听了之后有点震惊,向审判长表示陈镇慧过去表现不是这样,是有悔过之意,因此建请法官如果未来陈镇慧出庭时全部认罪的话,还是予以免除其刑。

  而陈镇慧在两天前透过律师抛出风向球,表示考虑全部认罪,转折点就是因为在吴淑珍、马永诚和林德训出庭时,将机要费全推给陈镇慧,让她感到有些心寒,加上如果未来要争取减刑,全部认罪对她会较有利,因此在和家人讨及律师讨论之下,决定认罪。

  今天陈镇慧出庭一开始低头搓手并喃喃自语约2、3分钟,疑似是在祷告,神色看起来还是相当紧张,庭讯开始10分钟后,就已经全面认罪,表示“在工作中听从长官指示做事,如果涉及犯罪,我认罪”,包括涉及的4大罪嫌,陈镇慧今天全部认了,但仍不忘强调是“听从长官指示”。

  陈镇慧今日当庭对检察官起诉的伪文、伪证、贪污、洗钱四罪,全部认罪,扁家四大弊案,起诉被告将只剩陈水扁、吴淑珍、马永成、林德训4人不认罪。

  陈镇慧一旦认罪,是否会对不认罪的4人产生不利影响?依公诉检察官庭讯提到:“视同案其它共犯涉案调查,证人(指陈镇慧)表现情况如何,有无据实陈述,再决定是否依证人保护法规定判处免刑”。

  换句话说,如果陈镇慧表示认罪,对不认罪的扁珍等4人,一旦被传唤作证进行对质诘问时,有所保留的话,她的认罪,就不会立即危及扁珍4人。不过,如此就有可能被认定表现不佳,不一定可获免刑判决。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