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点左右,青林湾小区附近路旁停满了车。
青林湾小区的一处停车库里空荡荡的。记者 王鹏 摄
本报讯(记者 叶飞 樊卓婧)“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车位1:1配套、入户电梯直通地下停车库……”类似的广告语在最近几年的新建楼盘广告中经常可见,但由于价格问题,大多数新建小区的地下停车库都处于空置状态,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停在小区道路两旁、绿化带上,甚至小区外的马路边,由此引发了较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恶化了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为此,市人大代表陶莲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租售并举、将车位并入房价搭配销售、小区修建公共停车场等一系列解决方案。
现状
开发商坚持“只售不租”
业主认为租比买更划算
小区汽车无处可停,私家车数量却还在不断增多。据来自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数据,2008年,私家车平均每天以400多辆的速度递增,造成许多小区“车满为患”。一些小区的主、支干道都停满了车,有的甚至把车停到了草坪上,小区外的道路两边不管是否有“禁停”标志,停了再说,致使公交车连靠站都困难,只能停靠在马路中间上下客。
原因何在?陶莲香说,宁波市区新建楼盘(小区)车位售价较高,据不完全统计,最低的10万元左右,最高的达二三十万元,平均一个车位要15万元左右,而按照有关规定,小区停车位每月最高租费为360元,这让许多业主感到租比买更划算。
而房地产开发商也在算同样的经济账,按照每月360元的租金,一个15万元的车位,要收回成本至少要35年,这对于开发商来说,资金回笼压力很大,也非常不划算,“一旦出租口子开了,还有业主会来买车位吗?”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产经理说,“地下停车库的产权是我们的,我们有权决定租还是卖。”
对策
短期:租售并举
长期:车位房子打包卖
陶莲香代表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对地下车位的归属问题“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因为土地资源不同于其他资源可以再生,浪费是政府部门和当事人双方都不愿看到、也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当“当事人双方出售的约定”不能成为现实时,就可以改售为租。
具体如何实行?陶莲香说,针对当前许多新建小区地下停车库空置的情况,可借鉴杭州的做法,对全市已交付的新建小区(一般3年以内)进行住宅小区车库、车位调研,收集意见、建议,最终出台地方性政策,对开发商的“只售不租”改为“租售并举”,“特别是应当给房地产开发商有一个时间限制,比如楼盘交付3年后仍没有卖出的车位,应当向业主出租。”陶莲香说。
至于以后的问题,考虑到私家车越来越多,而楼盘的停车位实际上是小区,特别是中高档小区的关键性配套设施。为此,陶莲香建议,在规划建设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和开发商事先约定,地下车位以成本价出售,或附带在房价里,业主买了房子便有了车位,也就是车位房子打包一起卖。
另外,陶莲香还建议,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建住宅小区,要配置一定面积的公共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交付。“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停车问题,另一方面亲朋好友来访时可以方便地停车。事实上,北京、上海、杭州已经在这么做了。”陶莲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