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义务植树 谁能提供场地》后续
本报讯(记者 范洪 陈爱红 实习生 滕涛)本报2月15日头版推出《市民义务植树 谁能提供场地》一文后,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希望参与植树活动,也有人愿意提供场地。
“植树节是不是可以有些创新?”家住华侨城小区的读者孙刚提出,单纯种树周期较长,一棵小树苗长成大树,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时间,日后的养护和管理更成问题,久而久之大多荒废了。
“如果可以种些樱花、桃花或者瓜果,让大家能实实在在通过自己劳动闻到花香,尝到瓜甜,就更好了。”孙刚提议。
正巧,鄞州洞桥的陈先生愿意拿出自家的10亩地,给大家种花木瓜果。
“这块地适合种樱花、桂花和一些瓜果。”陈先生介绍,如果有人愿意种,他可以把地分块,给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种植。市民可以选择3种种植方法:自己耕种养护、请农户种植养护、自己种植请农户养护。
“如果要种瓜果,目前这个季节可以种土豆或玉米,3月底可以种西瓜,也可以根据市民的要求种植。一般的瓜果,两三个月就能吃上。”陈先生表示,在这里种植的成本不高,无非是购买苗木和农具的钱,但养护成本比较高,种植者如果要请村民帮忙养护,还是要付些费用的,但收成全部归市民所有。
陈先生还有个要求:来耕种的市民最好不要伤害土地,不能使用化肥等物质。
陈先生提供的土地在鄞州洞桥,交通比较方便。如果你有私家车,从市区出发不到半小时就能到达。种上花木或瓜果,闲暇时带上家人去看看,在地里浇浇水除除草,是件蛮有情调的事情。
本报将在本月底前组织首批40位市民到陈先生的地里耕种,有意者可以致电本报热线87270000报名。
另外,本报继续征集可供种植的土地,有意者联系本报热线87270000,告知土地位置、所有人、适宜种哪些苗木以及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