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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号7名失踪人员中有6名山东人
稿源: 中新山东网  | 2009-02-20 07:44:27

  中新山东网枣庄2月20日电据济南日报报道 “新星”号遭攻击后开始下沉。据记者了解,在俄罗斯遇险的中国货船“新星”号的船东是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下称“通宇公司”)。记者联系该公司一位张姓副总后得知,2006年8月至今,“新星”号一直租给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下称“吉瑞祥公司”)。

  据张姓副总介绍,“失踪的7名中国船员中,6名来自山东日照和烟台,1名来自黑龙江。这些船员都是吉瑞祥公司聘请的。”

  船主发表声明讲述事件经过

  吉瑞祥公司19日上午发表声明,讲述了事件的经过。2009年1月3日,“新星”号从泰国曼谷装载4978吨的袋装大米于1月29日到达俄罗斯的纳霍德卡港。在卸货过程中,俄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33万多美元的赔偿金,并毫无理由地把该货船扣留在泊位上却不安排卸货,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继续卸货。当晚卸货完毕,俄方代理把货船安排在纳霍德卡港抛锚。正常情况下,船舶卸完货后,代理应及时办理船舶的离港手续。但是该代理迟迟不为该轮办理离港手续。

  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开航。2月13日,俄方因“新星”号没有办理手续擅自离港,派出边防巡逻舰追击。俄边防巡逻舰在公海上追上“新星”号后,用重机枪和火炮不断射击该货船。据获救船员反映,其开火射击时间长达数小时,将该货船打得遍体鳞伤,并导致该货船壳多处破损,海水涌进货舱。货船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舱进水严重,不断下沉。该船共有16名船员,其中,中国船员10名,印度尼西亚船员6名。

  俄联邦安全局下令开火

  据法新社19日报道,符拉迪沃斯托克地方检察官亚历山大·塞伦特索夫对国际文传电讯社说,目前军方检察官正在领导调查此事。他辩解说,俄边防军曾通过无线电、闪光信号、旗语以及开枪警告等方式多次告知“新星”号船长,要求其停船,但遭到了“新星”号的拒绝。

  塞伦特索夫透露,俄边防军接到了联邦安全局开火的命令。他说,俄边防军在通过无线电发出警告后,便向“新星”号开火。塞伦特索夫称,只有这样才能使“新星”号停船。

  俄方搜救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说,俄方搜救中国遇险船员和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据姜瑜介绍,中国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和驻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有关官员已前往事发地探望我获救船员,并协助有关公司处理善后事宜。姜瑜还介绍说,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俄使领馆已分别向俄驻华使馆和有关部门提出交涉,要求俄方协助全力搜寻失踪船员,同时尽快查明原因。

  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环球时报》报道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