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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俄遇险船只所属公司请求中俄联合调查事件
稿源: 华龙网-重庆晨报  | 2009-02-20 07:44:27

  视频:中国船主声明称船只系被俄罗斯军舰击沉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夜新闻》

  中国货船“新星号”15日在俄遇难后,19日,该船船主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俄边防巡逻舰是此次事故肇事元凶。有消息称,俄罗斯联邦安全局下令向“新星号”开火。截至昨日,失踪的8名船员(包括7名中国人)中,已发现5人遗体,其他3人恐已遇难。

  最新消息称,俄罗斯检察官说,15日发生的沉船事件,俄边防舰的开火命令由俄联邦安全局下达。

  开火接到上级命令

  据法新社19日报道,符拉迪沃斯托克地方检察官亚历山大·塞伦特索夫对国际文传电讯社说,目前军方检察官正在领导调查此事。他辩解说,俄边防军曾通过无线电、闪光信号、旗语以及开枪警告等方式多次要求“新星号”船长停船,但遭到了“新星号”的拒绝。

  塞伦特索夫透露,俄边防军接到了联邦安全局开火的命令。他说,俄边防军在通过无线电发出警告后,便向“新星号”开火。塞伦特索夫称,只有这样才能使“新星号”停船。

  “实际上,俄边防巡逻舰正是此次事故的肇事元凶!”“新星号”船主吉瑞祥(香港)有限公司昨日发表声明,“(吉瑞祥)在此发表严正声明,公布事实真相,以正视听,并呼吁全世界对俄边防部队公然践踏人权的野蛮行为进行强烈谴责。”

  俄方要求赔偿金

  声明称,该船由吉瑞祥船务(香港)有限公司期租给了某船务公司,在租期内,船舶的运营由期租人决定。2009年1月3日,“新星”轮从泰国曼谷装载4978吨的袋装大米于1月29日到达俄罗斯的纳霍德卡港。

  声明表示,在卸货过程中,俄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33万多美元的赔偿金,并毫无理由的把该轮扣留在泊位上却不安排卸货,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继续卸货。当晚卸货完毕,俄方代理把该轮安排在纳霍德卡港抛锚。

  正常情况下,船舶卸完货后,代理应及时办理船舶的离港手续。但是该代理迟迟不为该轮办理离港手续。

  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2月12日晚开航。

  开火射击数小时

  该声明指出,2月13日,俄方因“新星”轮没有办理手续擅自离港,派出边防巡逻船追击“新星”轮。俄边防巡逻舰在公海上追上“新星”轮后,用重机枪和火炮不断射击该轮。据获救船员反映,其开火射击的时间长达数小时,将该轮打得遍体鳞伤,并导致该轮船壳多处破损,海水涌进货舱。

  俄边防巡逻舰不顾该轮安危,逼迫该轮返回纳霍德卡港。该轮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舱进水严重,不断下沉。2月15日凌晨3点06分,船长向期租人报告船舱大量进水,情况十分严重,要求联系代理安排拖轮。之后,期租人发给船长的电文均未回复,船舶失去联系。

  已发现5船员遗体

  事发当日,吉瑞祥公司已成立应急小组,派出小组成员赴俄罗斯处理善后事宜。截至19日,失踪的8名船员中,已找到5人遗体,其他三人生存希望渺茫。据悉,8名失踪船员中有7名中国人,6人来自山东,1人来自黑龙江。

  请求中俄联合调查

  吉瑞祥公司表示,“新星”轮原船由国内保险公司承保,完全属于中国公司财产。由于网上对事件说法争论不定,该公司请求俄中两国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面客观地查清事情的经过,并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公司同时要求俄方全力搜救失踪船员,妥善处理遇难和失踪人员的善后事宜,尽快赔偿损失。 综合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