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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21 08:29:44

  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宁波大剧院举行。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执行主席张金康主持会议。大会执行主席还有李明高、寿永年、陈利幸、王永康、洪嘉祥、戎雪海、王剑侯、周江勇、陈奕君、暨军民、俞雷、马卫光、陆永康、金艳婷、崔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杰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他说,2008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市积极应对挑战、克难攻坚、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顺利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郑杰民在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保增促调、全力会战攻坚、全面创新服务是2009年全市工作的大局。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行城市、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而努力奋斗。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剑巍向大会报告了法院工作。他说,去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以“三个至上”为指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切实做好审判工作;以为民司法为宗旨,认真落实“三项承诺”;以科学发展为要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以司法廉洁为核心,继续加强队伍建设。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长华向大会报告了检察工作。他说,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大局,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更加注重维护和谐稳定,更加注重保障公平正义,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