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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鄞州分局请企业职工参与监督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21 08:29:44

  本报讯(记者王岚 张琦 吴婧)昨天上午,一块写有“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严禁滥用添加剂,严禁超剂量使用添加剂”字样的红色警示牌,被端端正正挂在了宁波味华食品有限公司厂区门口醒目处。据悉,这是宁波质监局鄞州分局发动群众监督食品企业合法使用添加剂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去年以来,食品添加剂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企业到底有没有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添加剂使用量是否在标准限定范围内?企业员工最清楚。”质监局鄞州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动群众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质监鄞州分局特别制作了一批警示牌,挂在在全区162家食品生产企业内的醒目位置上。

  记者在现场看到,警示牌除了警示标语,还公布了“12365”投诉举报电话。据悉,质监部门将把警示牌的上墙情况列入不定期巡查内容,确保牌匾上墙公示;对举报属实者,在严格保密的同时,将给予举报人员一定奖励。

  另据了解,质监鄞州分局还创新区域质量监管模式,分别在咸祥、邱隘、姜山、鄞江、集士港设立了5个质监工作站,使监管关口前移,不仅便于掌握企业生产动态,更使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为提高。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