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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今年修订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2-21 08:29:43

  本报讯(记者 叶飞 樊卓婧)昨天,记者从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去年共制订法规4件,完成修订1件,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6件,实施立法后评估2件。新制订的法规,包括了《宁波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关注度颇高的地方性法规。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计划安排立法项目6件:制订节约能源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条例,修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废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

  与此同时,今年要继续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劳动合同、学前教育促进、限制养犬规定等12件建议立法和修改项目开展调研或论证,对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实施立法后评估。

  在改善民生方面,今年将重点开展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努力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行车难”矛盾;同时,今年还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学前教育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密切关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胡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