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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国税工作人员”退“车购税”
稿源: 东南商报  | 2009-02-22 08:30:24

  本报讯(记者 周静 通讯员 王俊 丁舒君)这个月,宁波市国税局已接到多位车主反映,有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车主信息后,冒充国税局工作人员,以返还车辆购置税为借口进行诈骗。

  根据国家新政策,2009年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新政实施后,一些车主陆续接到“国税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准确说出车主信息和牌照信息,以此骗取车主信任,并称国家税务总局调整车购税政策,将3%的税款退到他们那里,由他们负责联系车主返还税款。车主到银行ATM机上按照不法分子电话指示操作后,便将自己银行卡中的钱转入不法分子的账户。

  宁波市国税局车购税征收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声明: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总局15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只有“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或者“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这两种情况,纳税人才可以申请退税。

  此外,目前没有任何所谓的车购税退税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也从没出台过退还3%车购税的政策,更没有委派过税务系统以外人员办理车购税业务。因此,纳税人接到的这类电话完全是骗局。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