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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22 08:30:23

  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情况的汇报,提出相关决议草案等

  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昨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在宁波饭店举行。主席团常务主席卓祥騋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主席团常务主席还有巴音朝鲁、郑杰民、张金康、陈旭、姚力、郑瑞法、崔秀玲和施孝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剑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长华及大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去年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监督实效。要求“两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提出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3个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代表酝酿。

  会议通过了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编辑: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