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54人参加选购
镇海网讯(记者赵春阳 通讯员范骏)“在镇海工作多年,终于有新家了,心情很激动。这是政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好政策,我会把这作为工作上的动力,为镇海多作贡献。”昨日上午,在镇海首期人才公寓公开选房现场,第一个选房的张秀兰手持购房证明,喜不自禁。
张秀兰是山西人,副高职称,3年前来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目前任该公司运行部汽机兼化水主管。她丈夫也在宁波化工区工作,孩子在庄市上学。为照顾孩子,她在庄市租了套房子,光月租就要1200元。作为首名选房者,她挑选了金邑水岸一套面积102平方米的房子。“金邑水岸地段和周边环境都不错,又处于新城,孩子读书也方便。”张秀兰粗粗算了一下,她挑选的这套房子,加上车库总价在53万元左右,相对于市场价要划算多了。“自己的积蓄,加上家人支持一点,按揭支付房款应该没问题。”张秀兰说。
区人才公寓政策是区委、区政府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加快优秀人才集聚,引进、留住、用好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首期人才公寓自2008年12月1日开始申请至12月6日结束,共收到申请85份。经区人才公寓办公室审核,区人才领导小组审定,共有70名人才符合申购条件,其中具有副高职称的4名,具有硕士学位或者中级职称的24名,本科人才42名。
在当天的公开选房中,共有54人参加选购,16人放弃选购。根据“先高层次人才后一般人才”的原则,本次选号分两批次,上午为中高级人才,下午为初级人才。在公证处的公证下,经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正式选购登记,最终选购金丰阳光的51套,选购金邑水岸的3套。
区人才公寓办公室提醒通过选号的申购者,须持购房证明、本人身份证于3月5日至3月13日到相应的房屋开发单位签订购房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