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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24 10:16:19

郑杰民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严 龙胡建华摄)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市积极应对挑战、克难攻坚、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顺利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促进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法工作

  常委会遵循“质量为上、急需为先、特色为重”的立法原则,坚持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并重,进一步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全年共制定法规4件,完成修订1件,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6件,实施立法后评估2件。

  积极推进经济领域立法。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从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校企合作、提升产业结构等角度,发挥立法在引领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划、回收网点建设、回收经营者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引导全社会集约利用资源。为更好地推动教育为经济服务,先行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充分发挥我市职业教育优势,推动建立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校企合作机制,增强全社会创业创新的动力和活力。根据“中提升”战略和加快建设宁波“后花园”的要求,在2007年审议的基础上,制定通过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条例,依法保障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度假区的建设发展。

  高度重视社会领域立法。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注重通过立法来破解社会转型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升城市的综合形象。为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全面修订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重点就水下文物保护、考古调查勘探、管理责任人等方面作出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定,并确定每年12月8日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为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在全省率先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职责、受害人的保护和救助等作出明确规定,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针对物权法的新规定和物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启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完成修订草案的初审。因该条例涉及多方利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慎重吸纳各方面意见,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正在进一步调研论证,法规草案将推迟至本次人代会后再行审议。

  不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导向,进一步改进方法、完善机制。自觉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主动报告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确保立法与市委重大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加强立、改、废的前期研究,将立法调研、立法后评估与征求立法质量意见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慈善事业促进、慈城古县城保护、旅游景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立法项目,进行论证或调研,推动地方立法有序开展。对劳动合同条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实施立法后评估,并公开向社会征求立法质量意见,为下步修改或废止提供依据。实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不断拓宽代表和公民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对重要法规和有争议的条款,通过座谈、论证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公开年度立法计划,公布法规草案,充分征求和吸纳社会各方意见。全年共公布法规草案5件,征集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立法质量意见等100多条,其中一半以上得到采纳。

  二、监督工作

  常委会全面贯彻监督法,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社会民生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积极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项,作出决议、决定6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组织重大视察活动4次。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去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加剧蔓延,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我市经济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常委会高度重视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专题听取我市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汇报,审议企业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等专项工作报告,支持市政府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新变化,提出要坚定发展信心,加快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同时,通过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的视察和调研,要求市政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的建设进度,加强对企业的帮扶力度,全力打好“保增长、促发展”的攻坚战。为加快推动经济转型,确保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工作。成立审议工作小组,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衔接,确定审议重点,明确时间要求,抓好组织落实。在工作中,注重处理好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关系,突出以“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为重点,结合科技、环保、交通、重大项目、重大设施等专项规划评估报告,及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评估报告,深入全市各地进行视察,开展分块分线调研,全面掌握实施情况。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及其说明。既充分肯定市政府在完成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上所做的工作,同时也指出了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加大投资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加快城乡统筹,着力改善民生,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和建议,对完成难度较大的工作指标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各项规划的细化落实,着力缓解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通过中期评估,使市政府及时对“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作了梳理总结,为我市有效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奠定了基础。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工作。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专项审议,常委会以制度保障、政策落实和帮困救扶为重点,将视察、调研与审议结合起来,组织了6个组,深入11个县(市)区开展视察,实地察看救助站(室)、敬老院(福利院)、爱心超市等场所,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召开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座谈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建议。在认真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要加大对社会救助的预算保障和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标准,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等多项针对性的建议。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调高最低工资和救助标准,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完善贫困边缘户救助保障政策。常委会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推进民生改善。根据市委意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条例执法检查暨国家文明、卫生城市巩固提高工作督查,通过视察、抽查、座谈,提出9大类共性问题和11个具体问题,要求市政府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促进了我市第二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题听取农村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情况,开展全市教育工作专项督查和高等教育发展情况视察,推动政府为民解难。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组织专题座谈和调研,做好解释和推动工作,并积极建议全国人大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条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工程等工作及时组织视察和检查,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进一步强化信访疏导作用,全年共接待上访群众1174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4件(次),推动了一些信访疑难问题的解决。

  围绕建设公共财政开展监督工作。依法加强对计划和财政的监督,确保更多项目和财力投向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结合批准市级决算,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统筹各种可用财力,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转移支付,严格部门预算,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财政绩效。积极支持市政府响应中央号召,尽力所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在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急剧变化后,及时听取市政府关于财政收支及新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的汇报,要求增强保增长、促发展、重民生的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在经济建设和民生保障方面的重要作用。

  围绕建设生态市开展监督工作。为推动建设生态市决定的贯彻落实,连续五年对生态市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议。去年,重点对市政府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回头看”,围绕未落实的环保整治措施、未达标的重点污染项目、未摘帽的重点治理区域,加强跟踪督查,逐家查看污染项目整治,实地视察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要求市政府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实施进度和质量。为推动生态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对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针对河道规划编制不完善、河网水面率下降、河水污染严重等问题,督促市政府强化规划控制,提高整治水平,加强养护管理,着力改善和保护城乡水环境。此外,通过审议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开展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调研、视察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参与“海洋环境保护行”活动等,推动建设生态市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加快我市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围绕建设“法治宁波”开展监督工作。坚持从基层、基础入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的监督促进机制。结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执法检查和调研,促进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听取和审议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情况报告,要求法院切实转变审判理念,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法律适用,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准确执行。听取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司法监督机制运作情况。视察公安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专项督查。注意通过专题督查、专项审议,理清执法矛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体制,促进依法行政。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工作中期督查,推进普法网络建设,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做好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完善机制。全年共审查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59件。

  三、代表工作

  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2005]9号文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代表工作的有效途径,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

  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总结历届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意见,力求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富成效。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的组织和引导,精心选择议题,开展会前视察和专题调研,提高代表活动的针对性;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监督活动组织代表参加,确保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以社区代表联络站为平台,推广辖区内的省、市、区三级代表联合进社区接访群众的经验,定期安排代表与市民开展网络对话,引导代表到原选举单位进行述职,增强代表活动的深度。开展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试点,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制度,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激励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据统计,去年各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开展各类活动131次,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178人次。进一步规范代表辞职程序,依法做好代表补选工作。全年共补选和增选市人大代表11名,接受省人大代表辞职1名,补选省人大代表1名。

  切实加强代表的培训和联系。完善代表培训制度,建立代表培训师资库,把老代表传经送宝、专家上课辅导、专题学习考察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代表培训实效。全年共举办专题培训班3期,培训代表和从事人大工作人员750人次。适时召开重要情况通报会,定期向代表寄送资料刊物,及时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切实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等制度,广泛听取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全年接待代表47人次,走访联系代表360多人次。

  着力提高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的实效。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3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经过深入调研、认真审议,提出了审议结果报告。代表提议制定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已审议通过,代表提出的饮用水源保护、出租汽车客运管理等立法议案,待下步条件成熟后再考虑立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议督办工作,通过采取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上门走访办理“大户”、加强对重办件和不满意件的督办、推广代表合议制和阳光建议办理等一系列办法,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落实。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645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期办理完毕。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已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为186件,所提问题已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为353件,两项合计占84%。代表对建议答复情况的反馈率首次达到100%,各承办部门领导参与面商率达到70%以上,建议的反馈率、面商率和解决率均比前一年有新的提高。同时,启动建议隔年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市政府承诺事项的跟踪督查。列入跟踪督办的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20件承诺件,有15件已得到落实和解决。此外,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12件建议,也得到妥善办理。

  四、自身建设

  按照争做“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勤思善谋、顾全大局、清正廉洁”五个表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主任读书会、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人大制度理论、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认真回顾总结我市人大发展历程,不断理清新时期人大工作思路,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在常委会开展重大监督活动之前,学习法律、了解政策,把加强学习与做好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一年来,组织各类法制讲座、报告会共11次。

  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搞好民主评议机关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倡导勤勉向上、务实求为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密切与14个基层联系点的联系,努力构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工作机制。坚持人大工作向社会公开制度,公布年度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公开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意见,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贯彻监督法,进一步规范运作程序、细化操作规定。制定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工作程序,修改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职责,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从可操作、求实效的要求出发,改进工作方法,实行重点审议与书面审议、面上视察与专项调研、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形成分合有序、议决有度的工作机制。

  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坚持理论研究为实践服务,使人大各项工作都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统筹安排调研和理论研究课题,努力与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和审议议题结合起来。全年共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等重点调研课题10项。及时做好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换届工作,组织开展“大力发展民主政治,依法推进人大工作”的专题研讨活动。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宣传报道,认真办好刊物、网站和专版,丰富宣传形式,挖掘宣传深度,努力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影响。全年共完成“人民政权”专版12期、“人大之声”专栏8期、人大刊物6期。

  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重视加强与全国和省人大的联系,通过邀请指导、配合协助、主动参与等方法,全年共完成上级人大交给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工作调研等任务26项。同时,注意通过工作联动、工作交流、工作研讨等形式,密切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促进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向前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任前法律考试、任前公示、见面表态等制度,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此外,还决定授予5名港澳台同胞、海外人士“宁波市荣誉市民”称号。

  各位代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常委会工作任务已顺利完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全体市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与“一府两院”的密切配合,与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的引领性和社会效果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的形式与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常委会的部分工作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扩散和蔓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进一步加深,经济增速下滑,各种困难增加,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2009年,我市既面临着克难攻坚、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挑战,又面临着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的机遇。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突出保增促调、全力会战攻坚、全面创新服务是2009年全市工作的大局。为此,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宁波市委的领导下,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建设科学发展的先行城市、把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而努力奋斗。根据这一总体要求,重点要围绕“三条主线”来开展:一是着眼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保增促调、又好又快的发展模式;二是着眼于全面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共建共享、人人受惠的和谐社会;三是着眼于“法治宁波”建设,着力营造开放透明、规范有序的制度环境。

  一、立法工作要始终围绕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这一目标。进一步强化“质量为上、急需为先、特色为重”的立法原则,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使地方立法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今年计划安排立法项目6件:制定节约能源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条例,修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废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办法。同时,继续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对梅山保税港区、科技创新促进、旅游景区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劳动合同、学前教育促进、青年志愿者服务、慈善事业促进、限制养犬规定等12件建议立法和修改项目开展调研或论证,对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实施立法后评估。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做好各项法规的审议准备,研究解决立法项目涉及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统筹兼顾好各方利益,拓宽民主立法渠道,将法规草案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作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听证的重点,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制定的法规更加切实可行,更好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二、监督工作要始终围绕推进转型升级、促进民生改善这一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和省人大监督条例,进一步突出重点,改进方法,注重实效,共同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全年计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项,安排执法检查2项。一是在保增促调方面,加强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问效,继续关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有针对性地听取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投资绩效和管理绩效。积极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审议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生态市建设情况等报告,支持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综合听取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节能降耗等情况报告,推动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自主创新,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二是在改善民生方面,重点开展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改进组织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努力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行车难”矛盾。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学前教育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密切关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方面,上下联动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深入贯彻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小城镇建设。审议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加快推进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四是在提升服务环境方面,注重通过审议政府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等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政策导向,注重服务绩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计划、财政的审查监督,加强对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切实纠正和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代表工作要始终围绕服务代表、发挥代表作用这一主题。根据届中代表工作的新趋势,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自身特色,不断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要进一步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尊重和保障代表的法律地位,积极引导代表围绕保增促调、改善民生等重点内容,提出有质量的议案和建议;组织代表对重点工程、实事工程进行集中视察,形成全社会合力攻坚、共促发展的强大声势。发挥代表来自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知情传民意,知政明国事,知责尽本分,知为创业绩。继续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完善各种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重视发挥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的作用,推行代表建议及其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本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保证代表建议的落实和解决。二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抓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代表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改进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方式,根据代表的议案建议情况,组织相关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代表专业特长,安排相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认真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听取和吸纳工作。创新工作方法,以代表中心组为单位,组织代表开展跨区域专题考察。全面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工作,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和督促机制。三要进一步提高代表服务保障水平。做好重要情况的通报工作,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公开审判,开展多种形式的代表培训,充分利用专用工作网和电子信箱为代表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促进代表知情知政。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代表制度,密切与基层代表的联系。总结和拓展代表联络站活动形式,组织代表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企业,进一步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

  四、自身建设要始终围绕提升素质、提高能力这一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始终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更加注重依法、按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机关的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紧迫性,认真领会、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依法确保、带头践行、主动参与,推动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的有关筹备工作,深入研究人大工作的重大问题,在市委领导下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把握履职规律,不断完善和创新立法、监督等工作制度和方式。进一步倡导“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社会”的工作作风,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继续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基层人大的联系,增强全市人大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新一轮创建文明机关和民主评议机关活动,坚持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勤政廉政,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机关服务保障作用。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坚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地把加强民主法治、服务创业创新、推进转型升级、维护民生福祉体现到依法履职的过程之中,我们一定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把宁波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