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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12万家企业将享工商帮扶新政待遇
稿源: 宁波日报  | 2009-02-24 10:49:12

  本报讯(记者张 燕 通讯员潘照华 宣 文)记者昨日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针对当前经济形势,该局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帮扶、减负、服务、促稳”思路,我市12万家企业将在即将开展的年检中享受到这一新政。

  一年一度的企业工商年检将于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在今年的年检中,工商部门将区别对待参检企业存在的问题:对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经企业申请并核实情况后,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年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今年年底。对年检中发现的违反登记事项的行为,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或主观恶性不大,事后能够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先进行提示、警示、告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

  为帮助企业突围解困,落实企业减负要求,工商部门还缩小了要求提交2008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范围,仅包括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投资、担保、典当、人才中介及培训等特殊行业企业,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出资行为的公司,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的实收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公司。其他企业一般情况下免予提交审计报告。但企业登记机关在年检审查中发现企业涉嫌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或违法出资等情形,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监督了解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的,也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提交审计报告。

  另悉,工商部门2008年度年检审查的重点企业包括: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网吧、娱乐场所、旅馆等公共服务企业,农资经营等涉农企业,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投资、担保、典当、寄售、人才中介培训等中介服务企业,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企业。重点审查内容包括:一是重点审查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出资;二是重点审查企业执行前置行政许可规定情况,依法规范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审查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情况,依法规范法定代表人的注册登记;四是依法查处提供虚假年检材料、虚假签名等违法行为。

【编辑:范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