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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可支配收入居长三角第二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2-24 13:25:44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2008年宁波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304元,比上年增长13.4%。根据长三角十六城市信息交流网反馈资料显示,我市的收入水平在16个城市中位居第二。

  资料显示,上海市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为人均26675元;台州以人均24181元位居第三;杭州处于第四位,为24104元;苏州和无锡居第五和第六位,分别为23867元和23605元。从收入的增幅排位来看,我市在长三角十六城市中位居第五位。

  据了解,13.4%的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宁波人快速增长的工资、个体经营收入,而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所下降。由于2008年股市、房市的持续低迷,我市居民的投资收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全年市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209元,下降17.7%。

  在刚刚闭幕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长毛光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记者 蔡铁锋)

  又讯 随着居民家庭收入的稳步增加和汽车价格的不断下调,汽车走入居民家庭的步伐越来越快。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获悉,去年市区每百户居民家庭家用汽车拥有量达到17.6辆,较上年同期大增35%。而在2000年,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仅为0.5辆。

  调查资料同时显示,去年市区居民的汽车使用费支出也相应迅猛增长。去年,市区居民人均交通费用支出为1658元,同比增长近50%。其中,市区居民家庭人均购买家用汽车支出为718元,同比增长约35%;人均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为473元,同比增加1.6倍;人均交通工具服务支出为142元,同比增长24%多;人均车辆使用税费为121元,同比增长逾20%。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