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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庄小区装卫星电视,不看也要交钱
稿源: 宁波晚报  | 2009-02-24 13:27:49

  本报讯 “我们小区的物业设了一个卫星电视接收装置,我从来不看他们提供的电视频道,可我还是要每年交纳50元,这合理吗?”昨天,海曙区白云山庄小区的邵女士致电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

  据邵女士介绍,小区物业每年以为用户提供卫星电视节目为由,向每户居民收取50元的费用。而邵女士则认为,自己从来不看物业公司提供的电视节目,物业这样均摊收费不合理。

  对于邵女士的看法,小区居民有的支持,有的反对。亚太酒店物业公司白云山庄项目经理娄道惠向记者表示,白云山庄居民以商人为主,其中还有外商。在建成之初,物业公司根据居民的需求,向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请安装了卫星接收设备,为小区提供凤凰卫视中文频道、资讯频道以及星空卫视频道。

  在娄经理提供的一份文件中,记者发现,这三个频道每年向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纳的管理费用合计为3400元。娄经理表示,除此之外,他们每年在这些设备的维护上都要花3万元左右。而小区内的居民只有149户,每户收50元/年,物业还是赔钱的,物业这部分亏损,还得从其他物业收费中弥补。

  邵女士等不看卫星电视的居民可以不交费吗?娄经理表示,应该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大部分的居民都在看卫星电视,也都在交费,并且这项交费也是经过了小区业委会的批准,所以,邵女士等居民也要交费,这正如不使用公共电梯的小区业主也要交电梯费一样。

  邵女士疑惑不解:“我这种情况,与不使用公共电梯也要交费,难道属于同一性质?”

  据记者了解,在目前业主交纳电梯使用费已经形成一项行业“惯例”的时候,不久前,北京市中院在对该市东升园公寓小区的“电梯使用费”纠纷案的判决中,确认了新的原则——即“谁享受服务谁交费”,该小区吴女士等16位业主因楼房设计原因而无法使用电梯,被判决“免单”。 (记者 张全录)

【编辑:周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