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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09-02-24 19: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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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2月24日讯 (记者 胡敏 特约记者 曾祥生 袁晴) 今天上午,记者从鄞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从全国3186个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该院检察长华志苗亦在2月17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的表彰大会上被荣记个人二等功。此外,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也荣获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近年来,鄞州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等20多项荣誉称号,此次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是对该院工作的再度肯定。

  浙江是全国平均办案最多的省份之一,而鄞州的人均办案数一直处于浙江前列。连续20年,鄞州检察院每年立案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0余件,查处二十世纪的浙江第一贪朱华光,连续在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城镇建设领域和教育系统查处系列窝案串案,掀起一波波反腐浪潮。2007年来,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2783件447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17件4742人;批捕人均办案220件,公诉人均办案130件。针对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突出问题,鄞州检察院共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48件,其中拖欠土地出让金、资金占用费案件的涉案金额达6亿余元,追回损失3亿余元。

  敢于亮剑,贪官纷纷落马被斩

  检察院的生命在于正义。近两年,鄞州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凭着一身正气和职业素养先后办理了区公路段前后两任段长、安监局局长、教育局副局长、投资创业中心副主任等一批在当地有影响和震动的大要案。2007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8件51人,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38件,10万元以上案件16件,现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面对贪官,鄞州检察院绝不姑息。2002年10月至2006年初,王德华在担任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鄞州区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在企业转制、土地征用及工程拨款等方面关照钱某、祝某、俞某等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6万元、美金1000元、新台币5万元及黄金金条100克、女士欧米茄手表1块、东芝笔记本电脑1台;2003年7月,时任鄞州区高桥镇党委书记的王德华与时任该镇副镇长的翁一平(另案处理)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决定将时值180.7万元的兴达公司资产以1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鄞州琦士喷涂厂,致使公共财产流失达65万余元。鉴于王德华有立功情节,且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庭审中又自愿认罪,悔罪态度积极,法院判其犯滥用职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

  有勇有谋,再棘手的案子,鄞州检察院干警也敢碰。陈某是一名现役军官,多次立功、获奖,其所在的消防大队也是全国先进单位。就在他准备进京领奖的时候,鄞州检察院干警找到了他。在被讯问的过程中,陈某表现得特别有恃无恐,公然拍桌子,与反贪干警叫板。这样的嫌疑对象,办案人员还是第一次遇到。在7个多小时的对峙里,办案干警始终保持沉着冷静,先是肯定他在部队抗洪抢险中的功绩,同时指出作为军人更要有承担过错的责任与勇气,并适度抛出初查到的扎实证据让他自己选择。一场漂亮的心理战,让原本抱着“打死也不说”心态的陈某彻底坦白。

  科技强检,上访百姓心服口服

  2005年,投资5400万元的鄞州检察院技侦办公综合大楼建成启用,其中投资450万元配套建成了功能齐全的智能化信息技术系统。从此,鄞州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2007年以来,该院已在批捕、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控申、技术、内督、综合管理等部门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并于去年创造性地开展了“网上办案”、“犯罪嫌疑人信息资料库”、“网上内督平台”、“同步录音录像远程指挥系统”、电子笔录及“检验鉴定平台”等特色应用,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网上办案工作等一系列信息技术工作一直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作为宁波市率先应用“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的基层院,鄞州检察院“网上办案”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已通过“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办理案件5000余件,既严格了流程控制,强化了内部监督,又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更提高了法律监督的效率。

  2008年6月21日,鄞州检察院正是通过这种令人信服的方式终结了“上访专业户”冯华良5年的上访历程。5年前,冯华良等村民因怀疑村里一笔近两千万远款项的去处先后到镇上、区纪委、宁波市乃至浙江省检察院上访讨说法,并对各方的答复都不满意。鄞州检察院接手该事情后,积极收集证据,将银行入账等账单都集合在一起,制成幻灯片,同时邀请村民代表、镇政府代表、区委代表、市检察院代表、人大代表等出席现场。在接待上访者的现场,鄞州检察院首次运用了多媒体示证的方法,引入回避、示证、质证、社会和新闻监督等准司法程序,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联合答复。最后,事实证据清楚地展现在眼前,钱已经归还开发商,上访人员非常信服地表示,他们已彻底消除5年来对村里一笔1910万元被村干部私分的怀疑。一直纠缠在冯华良等人心头的石头,终于彻底放下了。而鄞州检察院由此获得了一条“阳光息诉”的新途径,这在宁波绝对是首创。

【编辑: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