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马飞怡)一名男子在ATM机上捡到一张卡,竟将密码修改后据为己有。其叔叔在知晓后不但不予教育,反而放任这一行为,一起将此卡内3万余元现金偷偷取走。近日,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对罗某叔侄俩以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去年8月16日,包某在镇海一银行的ATM机上取完款之后匆匆离开,将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上。随后到来准备取款的罗某发现后,试探性地查询了一下卡内余额,发现有3.1万元,起了贪念的他立即修改密码,并在附近一银行取款7500元。当晚,罗某将捡到银行卡的事情告诉了他叔叔,其叔非但没有及时劝阻罗某,反而认为“不拿白不拿”。为掩人耳目,叔叔陪同罗某来到人流量大的天一广场附近的ATM机上继续取钱。去年9月24日,包某发现银行卡“失踪”,卡内钱被盗,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叔侄俩懊悔万分,供认不讳。尽管他们将赃款退还给了包某,但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